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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陇政办发〔2015〕121号
颁布日期:2015-10-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地理信息是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加强地理信息的开发和管理,对深度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助推我市扶贫攻坚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市地理信息产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分类指导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范监管和促进应用相结合、军民融合和信息安全相结合,立足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实际,努力改造、提升传统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业,引导扶持测绘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创新服务,在遥感数据获取、处理和开发应用及地理信息数据规范监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努力提升我市地理信息产业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目标。重点扶持2--3家实力雄厚、拥有一定技术和装备条件的地理信息产业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基础且充满活力的测绘地理信息小微企业,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的以企业为主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应用产业链,加快县级数字区域建设,到2017年,使我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产业生产及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在进一步扩大数字陇南应用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建成智慧陇南,使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处理、应用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地理信息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努力使地理信息产业成为我市新兴产业的一个增长点。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础地理信息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基础测绘工程,实现辖区重点区域高分辨率影像和1∶1万基础地形图全覆盖,实现陇南市城区、县级城镇及重点区域1∶2000、1∶1000大比例尺基础地形图全覆盖;积极推进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应用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基础测绘定期更新机制,对陇南市城区、县级城镇及重点区域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提高信息数据现势性;积极配合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及监测工作,构建地理国情本地数据库,适时实施地理国情动态监测;积极开发多样化基础地理信息,重点采集大比例、高精度、多时相、全要素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努力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二)积极推进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地理信息服务机制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努力构建集动态监测、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为一体的公共地理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应用社会化;推进基础测绘建设,落实基础测绘经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积极引导推广应用现代测绘基准,建立权威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应用,努力培育地理信息消费市场;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将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纳入市、县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基础专项,全面推进市、县区数字城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成智慧陇南,把“天地图·陇南”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真正建设成为全市信息化的基础平台。

(三)努力提升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帮助有技术潜力和经济实力的企业加强遥感影像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航天、航空对地观测系统及遥感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发展航空摄影、地面移动摄影和遥感系统,提高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加工处理、应用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发展水平和科技能力,适时建立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处理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遥感信息生产与服务技术支撑,促进我市遥感技术及产业发展。

(四)探索发展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结合国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民用化和省级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改造升级以及系统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从我市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系统建设,开发应用导航定位及位置服务相关产品,推动导航定位服务与通信网、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促进地理信息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物流监控、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五)鼓励引导科技创新和对外合作。加大对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有技术潜力的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方面的先进技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根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趋势,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地理信息相关系统和软件研发,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现代化技术装备水平;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支持企业在地理信息服务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开拓省内外市场,提升企业自身综合服务能力。

(六)拓宽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领域。结合互联网等信息化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大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地理信息成果及技术在行政管理、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突发事件处置、百姓日常生活等各方面的广泛应用;积极应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地理国情监测,准确掌握市域地理国情变化情况,融合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全面支撑智慧陇南建设和应用;妥善处理地理信息保密与应用的关系,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向有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提供现势性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支持,鼓励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积极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在旅游地图、移动导航电子地图和科普、教育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大力培育我市地理信息产品生产和消费市场。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要切实加大对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和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资力度,县区政府在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时,要把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等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投资重点,并确保各项投资及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形成成熟的地理信息产业链;要把地理信息产业纳入各级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允许企业享受有关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政策;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和抵质押品范围,推进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开发适合地理信息企业的金融产品,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要积极引导、培育有一定经济和技术实力的企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企业规模,形成地理信息龙头骨干企业;要鼓励和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省内外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援助,鼓励企业承揽省内外业务,输出地理信息产品、服务、技术、装备和标准,全面提升企业自身综合服务能力;要积极引导、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开展横向合作,探索建立地理信息产业联盟,不断扩大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强我市地理信息企业的竞争能力;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省内外大中型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前来我市投资创业,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宽松的政策和基础地理信息支持,带动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全面发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大地理信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力度,对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在认真执行现有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行特聘制、协议工资等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人才优先就业,努力培养、引进、储备实用型高层次人才;要大力支持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培养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人才,鼓励、支持设立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和学生实习基地,加大地理信息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地理信息企业主动与高校、职业学校以及培训教育基地联系定向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在企业内部实行技术或知识产权参股、入股、项目工资等激励机制,大力引进省内外人才;切实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在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的同时,积极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各类地理信息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大力储备地理信息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国土部门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工作的监管职能,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体制机制,建立权责清晰、政令畅通、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尽快建立由地理信息、发改、工信、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搭建适应产业发展的统一的市、县地理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统筹协调地理信息获取、更新和共享工作,确保地理信息基础数据的安全性、权威性和现势性,整合各部门地理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推进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数据获取、加工处理、交换共享、应用服务、市场准入、信息安全保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在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制定出台的《陇南市信息化管理办法》,明确发展目标,严格规划实施,规范信息化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全市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三)强化后续监管。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非法获取、处理、提供、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和非法出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措施,健全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适时成立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并充分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合同履约监督,切实维护有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成果应用跟踪检查和互联网地图监管,加大对涉外、涉军、涉密地理信息合作项目及其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在确保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为地理信息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培育和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重大意义,大力普及地理信息产业知识,提高社会对地理信息产业的认知度,增强应用意识,扩大应用领域,形成有利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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