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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公安局《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酒政办发〔2008〕127号
颁布日期:2008-08-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公安局《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12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棉花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今年棉花收购、加工期正值奥运会、残奥会举办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做好今年棉花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棉花企业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全市棉收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精神和国务院提出的“隐患治理年”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棉花企业火灾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

二、专项治理范围

辖区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储存、运输的企业、站点、作坊。

三、时间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8月22日—8月25日):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塞力克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发改、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抽调专人,对棉花企业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产棉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培训、检查阶段(8月25日—9月15日):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专业人员强化培训与收购前企业自我培训的方式,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抽调专业人员对各棉花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员进行专业培训,棉花收购前各企业组织对季节工进行自我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消防法律法规、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操作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同时,各产棉县(市、区)政府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酒泉市棉花企业验收细则》(附后),对辖区各棉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棉花企业。

(三)专项抽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市政府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专项抽查组,按照比例对各产棉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验各地专项治理成果。具体抽查比例为敦煌市、瓜州县、金塔县30%,肃州区和玉门市所有企业。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产棉县(市、区)政府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产棉县(市、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和确保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年庆祝活动期间不发生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增强棉花企业防范火灾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市政府抽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这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三)做好监督检查和执勤备战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落实应急救灾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对棉花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更新和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积极引导棉花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企业的经济负担和政府灾后的救助负担,使受灾企业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同时要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按照公安部“三条铁规”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棉花企业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细则

附件1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塞力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鸿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吉星市公安局副政委

张卫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段智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志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创业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学锋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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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iuquan.gov.cn/uploadfile/20088281658435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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