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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文号:黄政发〔2015〕4号
颁布日期:2015-05-1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四化同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市农业资源丰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广阔。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是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迅速扩大经济总量的重要途径。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可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对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仍滞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已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主要因素。为此,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双强双兴”发展重点,坚持“两转四用”发展理念,以推进现代农业“个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为载体,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培育壮大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黄冈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版,为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提供坚强产业保障。

(二)工作目标。力争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打造全市首个千亿产业;到“十三五”末,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4个,新创建湖北名牌农产品10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实现3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5∶1,把黄冈建成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示范区。

三、工作重点

(一)发展加工原料基地。围绕现代农业“个十百千”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的原则,选择优势农产品集中连片区域,鼓励引导各类新型市场主体实行跨区域合作开发,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施,加快建设一批供给稳定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满足龙头企业加工需要和市场需求。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继续强力推进农业产业招商,进一步抓好农业产业招商项目的储备、包装和推介,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对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建基地、扩产能、拓市场、创品牌、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规模化、集团化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年产值过3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年产值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推动3家以上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快园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14个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承载功能,优化农产品加工园区服务水平,引进更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质量控制、精深加工、循环利用、品牌打造上下功夫,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式发展,打造2个年产值超过100亿元、3个年产值达到50∽100亿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力推进市校合作,加快与武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院企合作、校企合作步伐,引进10项以上农产品加工核心技术、2000名农产品加工领军人才,改进加工工艺、加工设备、包装技术和管理方法,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大力开展国家和省级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同类农产品进行品牌整合,打造区域型、综合性、特色化农产品品牌。加大对地标产品保护力度,充分挖掘地标产品资源,培育壮大地标产品龙头企业,将黄冈地标产品集散中心打造成辐射全国的集散中心、影响全国价格的发现中心。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充分运用省外、海外营销平台,加大品牌农产品推介和展示展销力度,把“黄冈原产”推向国内外市场。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各县(市、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比照市下发的《关于加快农业强市建设的决定》(黄文﹝2012﹞37号)、《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2﹞20号)、《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黄政发﹝2012﹞21号)等文件,加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好政策都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基金200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贴息、技术创新、品牌创建、产品研发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也要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相应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培养、引进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按照《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吸引和激励人才发挥作用的若干办法》(黄办文﹝2011﹞110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津贴补贴、安家费用、分配激励、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人才培养、引进的投入力度,对具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支持。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作为信贷的重点,对实力强、信誉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对劳动密集型、符合优惠信贷政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利率水平合理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的季节性流动资金,可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注册商标质押等多种形式,有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涉及企业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不合理收费,废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农产品加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主动搞好服务,动员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信息、技术合作、银企对接等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质量监管、技术服务、技术创新、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三)严格检查考评。市政府将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制订完善的考核办法,统筹组织实施检查考评,并比照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各县(市、区)都要制订出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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