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网络法律 >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 文号:庆政发〔2008〕103号
颁布日期:2008-07-0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庆政发〔2008〕10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使“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是我们党在继提出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后,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的更高要求。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批准启动了一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

我市是一个农业城市,又是一个资源开发大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出现了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市还没有完全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重污染、低产出的传统发展模式,环境容量特别是水环境容量超限、整体环境承载力减弱的基本情况仍没有根本性转变,已经对以石油、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因此,以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总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整体水平,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充分认识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意义

实施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作出的具有长远意义的重大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重大意义,着眼于经济与环境“双赢”,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切入点,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扩充环境容量,提升环境承载力,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基本条件,奠定良好基础,使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进步,山川更加秀美,环境更加优良,全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一个内容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总量小,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资源利用率仍然不高,一些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水、土地等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因此,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对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增长迅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7%,大口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是同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我们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如果不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带来资源的大量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剧增,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反过来会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走出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是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环境容量也是生产要素,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这是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我市是资源型城市,又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加快发展的任务更艰巨、更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创生态品牌,发挥生态效应,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强化现有优势,发掘潜在优势,谋求有力的环境支撑,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小康之路。

二、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

尽管我市还存在主要河流污染治理缓慢、城镇环境污染加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环保投入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但从目前我市市情和现阶段发展特征出发,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已经具备基本的条件。

(一)自然条件基本适宜。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东经106°45′至108°45′与北纬35°10’至37°20’之间,属北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过渡区,年平均气温为8.4~9.7℃,年平均降水量为408.2~607.3mm。东部温凉较湿润,中南部温和较干燥,西北部温凉干燥。四季气候特点明显,春季升温快,夏季热而短促,降水量集中,秋季降温迅速,冬季降水量稀少,寒冷而漫长。全年光热水同季,适宜农作物生长和发展养殖业。境内共有五条较大河流,二十七条较大支流,河川径流总量14.51亿立方米,其中本区自产水7.80亿立方米,入境水6.71亿立方米。

(二)资源优势开始凸现。庆阳是石油、煤炭资源和农副特产大市,是甘肃能源化工基地、长庆油田的主产区。预测石油天然气资源总量32.47亿吨。2007年原油产量为268.5万吨。境内煤炭资源预测储量为1342亿吨,占甘肃省预测储量的94%。我市素有“陇东粮仓”之美誉,盛产小麦、玉米、油料、荞麦、小米、燕麦、黄豆等特色小杂粮。我市是甘肃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地处全国苹果生产最佳纬度区。已被农业部列入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生带,红富士苹果、曹杏、黄柑桃、九龙金枣和早胜牛、环县滩羊、陇东黑山羊、羊毛绒等大宗优质农牧产品享誉国内外。我市是全国最大的杏制品加工基地,全国规模最大的白瓜籽仁加工出口基地,全国品质最优、发展面积最大的黄花菜基地,国家特产经济开发中心确定的全国特产白瓜籽、黄花菜示范基地。

(三)环境保护得到加强。近年来,市上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当作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总体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主要河流水质均有改善。特别是在《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和温总理批示后,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清理整顿高污染排放企业为主线,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坚决予以淘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排放企业依法关停,以小造纸、小冶炼等“十五小”企业为主的高污染排放企业在市内基本得以杜绝。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油区环境管理,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依法实施开发管理,促进了石油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油区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经统计,2007年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71mg/m3,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06mg/m3,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2mg/m3,地面水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2分贝。

(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庆阳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大关,达到200.82亿元,增长13.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上年的16.54∶57.76∶25.70调整为16.15∶59.22∶24.63,“二、三、一”的产业格局继续稳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9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30元,财政收入26.06亿元,城镇化率达到24.66%,新增绿地13万平方米。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2亿元,外贸出口创汇9598万美元,我市的经济社会已步入提速发展的快车道。

(五)交通运输前景看好。近年,庆阳市加大了交通建设投资。到2007年末,全市有公路1375条10740公里。干线公路7条990.9公里,农村公路(县、乡、村道)1368条9749.5公里。等级公路3051.8公里,等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79.29%。庆阳运输业随着公路的发展快速发展,快速客运、快速货运、物流配送、运输信息中介等现代运输服务业初步形成规模。

(六)保护区域不断扩大。近年来,为加大对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先后划定了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2400平方公里;森林公园面积61.57万亩;14个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面积123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79平方公里;建立风景名胜区8处。全市特殊保护区域已经达到15%。

三、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生态学基本理论为基础,以能源化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依托,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加快甘肃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目标,以清洁生产为突破口,以循环经济为核心,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文明为支撑,依据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甘肃陇东石化能源基地的发展要求,提高资源环境配置效率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统筹发展质量、发展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形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构筑生态农业持续繁荣、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善、生态工业体系日趋完备、旅游业不断壮大、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庆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

四、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奋斗目标

原国家环保总局在1995年制定印发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年)》,对生态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1998年,相继制定出台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暂行规定》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对生态示范区建设具体指标予以明确,2001年再次进行了调整。据此,确定我市的具体建设目标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作为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指标;

3、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4、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审议批准,实施规划两年以上方可申请验收;

5、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经费的80%以上。

6、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规、政策;

7、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无“十五小”企业,排污费足额收缴。

8、创建期间三年以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无出现滥捕、乱猎、滥采、乱挖和乱砍滥伐的恶性事件。

9、城镇、村落环境面貌整洁,感官良好,居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10、创建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环保机构独立,人员编制、办公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二)考核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部分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00元/人?年;

2、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4~1.5吨/万元之间;

3、人口自然增长率7‰;

4、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80%;

5、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大于1.10%;

6、单位GDP耗水小于400立方/万元;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部分

7、森林覆盖率≥30%;

8、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低产田改造等退化土地治理率大于70%;

9、旱田灌溉定额小于250立方/亩,水分生产率(1方水的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公斤/立方;

10、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面积占全部国土面积的10%以上;

11、矿山土地复垦率大于40%;

●农村环境保护部分

12、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80%;

13、规模养殖畜禽粪便处理率大于90%,资源化利用率大于40%;

14、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折纯)小于280公斤/公顷;

15、采取生物农药、天敌昆虫、栽培措施、育种措施等化学农药以外的综合防治作物病虫害面积的比例大于50%;

16、单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小于3.0公斤/公顷;

17、农用薄膜回收率大于85%;

18、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大于85%;

●城镇环境保护

19、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

20、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

21、城镇噪声状况达到功能区标准;

22、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率大于80%;

2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

24、城市气化率大于75%;

2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40%;

26、旅游环境达标率大于90%;

27、卫生厕所普及率大于50%。

(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原则

(1)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因地制宜的原则。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3)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充分考虑我市的实际情况,先易后难,渐次推进,稳定达标。

(4)协调一致的原则。规划要与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相匹配,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四)工作步骤

生态示范区建设从2008年启动,2011年建成,共三年半时间。分三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2008年)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在第一阶段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庆阳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人员由市环保局和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二是试点申请。由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并尽快获批。三是规划编制。由市环保局负责委托相关科研单位承担,发改委、统计、林业、水保、水务等部门紧密配合,力争在12月底前定稿并颁布实施。四是专项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紧扣考核要求,做好指标的衔接和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着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创建阶段(2009—2010年)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建设规划,以实施重大项目为重点,全面展开生态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靠实责任,积极组织实施。西峰区、庆城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要求。生态产业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生态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显著的成效,区域生态经济雏形基本形成;建成一批优美乡镇、生态小区和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工程;解决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

3、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

2011年,组织自查初评,对照国家标准,查缺补漏,核实指标,申请并通过国家、省上对我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验收。在此基础上,对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使生态建设在更高层次上继续推进,为生态市建设奠定基础。

五、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紧扣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前瞻生态市建设内容,结合我市总体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市为目标,依托“黑绿文”三大优势资源,主攻石油和煤炭资源开发、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民俗文化旅游三大产业,加快陇东能源石化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创汇基地和文化旅游胜地三大基(胜)地建设。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切实改变资源粗放型的利用方式,积极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提高资源环境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实施以草畜、苹果、瓜菜为主的“六个百万工程”建设,落实农民增收计划,提高农村经济收入水平,逐步把庆阳建设成为产业关联度强、生产集约度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稳定可靠、优质高效的甘肃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和西部油城、陇上煤都、经济强市。

(二)生态工业建设。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以清洁生产、绿色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现代生态工业。以西峰董志工业区作为生态工业建设的重点示范区,以产业集群化为方向,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庆城驿马农产品出口创汇示范区、正宁县周家煤电化工集中区、庆城西川工业集中区、环县沙井子煤电工业集中区、镇原金龙工业集中区、宁县和盛工业集中区等7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和华池悦乐、环县西滩、环县曲子、环县甜水镇、正宁县、宁县县城、宁县早胜、合水县城等8个县级工业集中区,加快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产品、企业以及企业间三个层次上达到“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实现工业体系的生态化。在实现和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的基础上,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坚决关停工艺和设备落后、污染严重、资源能源浪费大、经济效益低下、治理无望的企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努力,使单位GDP能耗≤1.5吨标煤/万元。由市发改委和工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生态城市建设。以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现代化城市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市区一切建设都要按照总体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新建项目采用环保认证的材料及产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建设中心城区绿地,合理配置公园和广场绿地,提倡庭院绿化、建筑物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在市区实施占地3100亩的水景生态园项目,建设董志工业区6.5平方公里的防护林项目,形成融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公共绿地系统;建设优美、舒适、文明的现代人居环境山水园林城市,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m2/人以上。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二是以城镇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集中供热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城市生态系统。至2010年各县(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处理厂都要全面建成,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市区及8县区进一步扩大县城集中供热工程范围,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50%。全面开展噪声达标小区整治,基本消除城镇噪声污染。三是加快城市气化工程。实施庆阳市天然气城市化气化工程,使城市气化率达到75%。四是加强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由市发改委和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生态农业建设。一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85%以上,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培育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探索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发展路子。搞好绿色牧业产品开发及系列深加工,建立健全绿色农牧产品产销体系,培育、壮大产业和品牌。二是农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污染。推广应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生物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生物综合防治;大力发展有机无机复合肥、配方肥、生物肥,积极推广秸杆、粪便沼化还田,使用土壤改良剂,推广土壤生物修复技术,加快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加快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覆盖率达50%以上,化肥施用强度低于280公斤/公顷,农药施用强度低于3公斤/公顷,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三是以生产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品优质化为目标,以“建基地、抓龙头、创特色、打品牌”为基本工作思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认证;全面实行绿色环境标志和农产品质量认证,进一步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至2010年,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700元以上。四是发展以节水为主的节水农业,扩大集雨节灌面积,提高水源灌溉利用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水分生产率小于1.2kg/m3,旱地灌溉定额小于250m3/亩。五是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快生态村和生态小区的建设进程,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工作,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维护农村饮用水安全,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80%以上,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2010年全市80%的乡镇建成生态示范乡镇。由市农牧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生态林业建设。目前我市的森林覆盖率仅为23%,至2010年还需要增加森林覆盖面积46万公顷,任务十分艰巨。要达到的创建目标需实施幼林管护、封山育林和碳汇林建设三大重点项目,一是通过实施幼林管护项目,对现有的10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进行抚育、管护,使其在2010年成林;二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封山育林项目,每年新封30万亩,到2010年累计达到90万亩;三是从现在开始积极实施中石油庆阳碳汇林建设项目,计划到2010年完成39万亩造林任务。预计总投资4.4亿元。确保至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由市林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环境质量建设。继续坚持“经济与环境双赢,保护与治理并举,服务与监管齐抓”基本原则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稳定改善”基本方略,按照“规范、创新、提高”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紧紧围绕两种主要污染物“十一五”期间削减10%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一市两河三区”重点区域和石油资源开发、加工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加强源头预防,控制新的污染增量。一是抓好污染减排。要重点实施马莲河沿岸5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其中,西峰污水处理厂尽快投用,庆城县10000t/d、华池5000t/d、环县7000t/d、合水5000t/d、宁县5000t/d要在“十一五”末建成投用。同时,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城市气化工程、甜水堡水泥厂等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到2010年,马莲河水质由劣五类改善为四类以下,出境断面达到三类标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小于0.06mg/Nm3,可吸入颗粒物控制在0.08mg/Nm3,二氧化氮控制小于0.08mg/Nm3。声环境达到噪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区域噪声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小于70分贝。二是加快油田开发“两废”处理。在已经建成西峰油田工业固废处置场的基础上,尽快建成华池、环县工业固废处置场,建设钻井、试油废水处理厂1处,使油田开发过程中的含油岩屑、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钻井、试油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彻底解决油田开发污染问题。由市环保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土地恢复建设。我市2007年实际土地治理率为47.4%,预测2010年为70%。要达到上述目标需进一步实施庆阳市泾河砚瓦川项目、庆阳市蒲河二期项目、庆阳市於地坝项目、庆阳市子午岭林缘生态修复项目、庆阳市环、华、庆、镇四县50万亩坡改梯工程建设项目、庆阳市北部百万亩沙棘林带建设项目、董志塬治理保护项目,使全市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70%以上。同时加大土地复垦利用和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矿区废弃土地恢复治理,使老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由市水保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生态旅游建设。全市有旅游景点61个,其中人文类56个,自然风景类5个。通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旅游发展环境,营造旅游发展氛围,挖掘并开发旅游业的新亮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确保旅游与生态相和谐,旅游环境达标率达到90%以上。由市旅游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九)水源保护。一是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水资源分质供应,充分挖掘现有水库与水利工程潜力的前提下,促进全区范围内水资源合理配置,形成统一的区域性供水体系,实施综合平衡。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把饮用水源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改善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级保护区的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巡查与定期报告制度,限期调整、关闭或拆除对饮用水源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水污染型项目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限期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废渣、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从事放养禽畜、网箱养殖、旅游和其它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是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通过企业间协作来实现工业生产内部的循环;建立并完善市场与产业政策机制,协调生产与生活部门水资源利用方式,大力加强生活污水的强化与深度处理,为市政建设、工业企业集中的园区提供市政建设用水、循环冷却水及低质生产用水。四是建立节水型社会生产与生活体系。鼓励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水资源消耗较低的生态产业,加快企业整合与工业园区建设,采用先进节水工艺,提高重复利用率,降低耗水定额;加强对用水的考核和监督,制定对缺水区域、重点用水行业、重点用水大户用水和节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度;加大节约用水技术进步力度,把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结合起来,重点支持一批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使我市单位GDP水耗≤400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50%。由市水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加强生态教育和生态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培育生态意识,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生态文化建设的核心,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普及有关生态与环境的课程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开展社会生态公德教育,促进所有受教育者生态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人文精神,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发展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产、环境是生产力的价值观。通过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村庄、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社区以及举办绿色讲座、开办绿色夏令营、开展绿色环保志愿者行动、开设城市绿色热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理念和保护生态的行为规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实现社会风尚的生态化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实施办法由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庆阳电视台、陇东报社做好配合。

六、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成立“庆阳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水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农牧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及初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和市直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一名副职主管环保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以确保我市创建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目标考核。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要根据生态示范区建设内容和目标,将责任分解到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单位和个人奖惩挂钩。因此,各责任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根据目标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认真研究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等、不靠、不推诿,并加以认真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好协调、督导、管理职能,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保证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项目建设。建设生态示范区,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县(区)和各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各县(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依据建设方案,尽快提出具体建设项目,并抓好重点生态项目的实施。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年督察制度,每年总结通报。

(四)建立投入机制。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一是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计划安排资金,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保证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项目的建设。二是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三是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和工程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中,做到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工业污染防治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农村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有效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这一主题,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建设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影响,要大力宣传在生态示范区建设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调动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3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