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网络法律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陕政办发〔2008〕133号
颁布日期:2008-12-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和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已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

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以来,在打破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与地方各级政府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负总责的要求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严格市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国务院决定对现行食品药品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进行调整。这对于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建立起依法监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监管体制上解决目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务院决定精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体制调整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总体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权责关系,整合管理职能,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主要内容是: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省、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调整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省级卫生部门管理。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在调整有关职能的基础上,保持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审批权限由省一级行使调整为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分别行使。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各市、县政府承担各自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责任。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事关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体制调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省人事厅厅长、编办主任王绪刚为副组长,省编办副主任刘玉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王范儒、省人事厅副厅长王建中、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赵云、省卫生厅副厅长梁宝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周新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荣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荣杰同志兼任。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社会保障、财产等移交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三个月内完成划转工作。各市、县政府也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体制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妥善解决,确保不因这次体制调整影响食品药品安全。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大局,相互支持配合,共同作好有关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完善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妥善解决好干部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等实际问题,确保人员思想不散、干部队伍不乱、工作不受影响,确保体制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人事、编制、财政等纪律,严禁在体制调整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切实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6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