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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玉政办通〔2008〕7号
颁布日期:2008-01-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08〕7号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广西数字地震观测系统项目是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民心工程。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是广西数字地震观测系统项目的分项目。为保障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刘向群副市长

韦力平副市长

副组长:倪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昭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覃展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雄光市发改委主任

覃乐敏市财政局局长

黄振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祖源市建规委主任

杨腾彪市广电局局长

朱国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育新市地震局局长

刘靖森市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育新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联系电话:2822438。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国家支持、地方配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全力完成好此项民心工程。

(二)目标任务

争取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纪念日前,基本建成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并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和管理应急能力,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有力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建设进度预安排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统筹安排,玉林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地点位于玉林市城东新区为民路东南侧、市民广场东北侧,纳入玉林市人民防空指挥所大楼上部设施一并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130万元。主要由中央投入、自治区投资和玉林市配套解决。项目建设包括建设玉林市指挥中心以及信息节点等,主要建设指挥中心300平方米业务用房,并安装相关技术装备,建立相应的技术系统;计划于2008年初动工,到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纪念日前基本建成。

(二)项目建设进度预安排

按照自治区要求,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争取在2008年底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纪念日前完成。具体进度预安排如下:

1.2008年初,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2008年10月,完成土建工程;

3.2008年11月,安装设备,试运行。

项目联系人:张育新市地震局局长

联系电话:2822438

四、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大庆项目民心工程建设工作,各市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对大庆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目标实现负总责。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总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筹备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9号)的精神,切实负起工作责任,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依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审批工作。项目实行分工负责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审批、计划上报、协调、计划下达及执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检查;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征地方面的审批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地震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各类涉及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能减免的一律减免,不能减免的一律按下限执行。要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

(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本项目纳入玉林市人民防空指挥所大楼上部设施一并规划建设,项目已经在2007年底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在2008年初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征地、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开工前所有审批手续以及落实项目前期的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四)积极资金筹措,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在2007年自治区20万元投资计划下达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落实本级配套资金,优先支持项目建设,确保本市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五)加强督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督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等,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六)建立月报制度。建立项目月报制度,项目月报由市发改委和市地震局分别汇总填报。要求在每月结束后7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将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委会办公室项目组。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市内外的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自治区开展50周年大庆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努力做到让全市人民都关心50周年大庆,以实际行动支持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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