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民事类 > 交通事故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遵府办发〔2008〕151号
颁布日期:2008-10-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遵府办发〔2008〕15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解决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遵义城市品位,展示对外良好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建双创”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平安遵义、和谐遵义的目标,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从严整治市区各种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降低,交通设施明显改善,市区主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王晓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副指挥长:张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永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小星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敖卫遵义军分区参谋长

刘建锋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吴高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华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朗艺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胡凤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屈欧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刘兴万市财政局局长

张继勇市规划局局长

王平江市建设局局长

周冬生市城管局局长

胡学华市交通局局长

余跃市安监局局长

骆明军市教育局局长

穆旭市工商局局长

李本强市房管局局长

杨毅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大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黄汉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吴育本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张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舒存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晓东汇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指挥长职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全面领导指挥各项工作的开展。

副指挥长职责:张黔同志负责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曾永涛同志负责交通设施建设工作和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整治工作;刘小星同志负责路面秩序整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敖卫同志负责军车、武警车辆的管理工作;刘建锋同志负责督促督导工作和公车管理工作。

指挥部成员职责: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组长:王华峰。职责:负责对综合整治的总体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检查考核。

(二)交通设施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组长:吴高波。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研究和整治。

(三)交通秩序整治组: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组长:张大强。职责:负责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及时制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做好城区保畅工作。

(四)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整治组:设在市城管局。组长:周冬生。职责:负责对公交车、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的行驶、停放和营运秩序,严肃整治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车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五)宣传教育组:设在市委宣传部。组长:胡凤海。职责: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六)督查督导组:设在市监察局。组长:刘建锋。职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督促完成工作任务。

四、整治内容

(一)各类车辆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争道抢行、违规超车、违禁鸣笛、违禁通行。

(二)公交车、出租车赖站霸站、不按规定行停靠、甩客、宰客、拒载,“黑的”非法从事客运经营。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违法载人、违法营运。

(四)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

(五)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违法行为。

(六)“瓶颈路”、“断头路”、停车场点、乱点、堵点、黑点及各类交通管理设施。

(七)沿街商铺、流动商贩、夜市大排档占道经营。

五、整治步骤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集中整治(2008年10月20日起至12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大规模的各类专项整治,形成综合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浓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步:巩固提高(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指挥部在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和抽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拾遗补缺,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目标。

六、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路面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加大对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摩托车超员乘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当事人从严进行处罚。

2.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象机进行抓拍,能现场处罚的现场处罚。

3.加大对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严管重处,对机动车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违禁通行、随意调头、停车等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并予记分处罚。

4.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疏导交通拥堵点、段,保持城市道路畅通。

5.开展机动车噪音专项整治。对违禁鸣笛的行为,从交通流量大、居民居住集中、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入手,逐条逐段整治,并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检查,白天整顿与夜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查究重点,使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逐步减少。

(二)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制定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切实解决城区公交车非站点停靠、停车不入位、开飞车、开蜗牛车、晚班晚点等积习弊病。二是科学规划城区公共交通,合理设置交通站牌。要对目前所有的公交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线路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对城区交通构成不良影响的线路予以变更或者取消,对部分班线发车间隔时间进行合理调整。要对城区所有公交站点进行普查,充分考虑公交站点对周边交通流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停靠和发车站点,该增设的增设,该拆除的拆除,重点解决公交车占道发车的问题,力求既方便群众又尽可能地减小对交通流的影响。三是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从根本上满足群众出行乘车的需要,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四是加强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每位驾驶员文明行车。五是进一步理顺市区公交客运体制,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

对城区道路进行调研,合理施划停车泊位。一是交警、城管部门每天安排人员巡逻,对未按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二是对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地段进行重点整治。三是恢复利用重点路段现有停车场。四是加强物业小区管理,做到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井然有序,力求不占用公共道路停泊车辆。五是规范客运停发车场秩序,确保进出有序。

(四)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一是划定摩托车行驶区域,禁止摩托车进入城区主干道。二是成立专案组严厉打击“摩的”黑恶团伙和飚车行为。三是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摩托车驾车人进行清理、登记,宣传政策,做好疏导、规劝工作。

(五)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对城区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一是调整交通信号。根据普查结果调整城区交通信号配时,使城区交通信号更加趋于合理。二是完善隔离设施、交通标线。根据路面交通实况,合理增设部分隔离设施,确保道路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及时修复缺损的交通隔离设施,确保其隔离效果;对城区交通标线不清晰,施划不合理的路段和路口,及时重新施划或增补。三是完善交通标志。对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路段,及时调整或重新设置;增设或更换缺损的交通标志,确保其交通导向作用正常发挥。

(六)维护行人交通秩序(责任单位: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市公安局)

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招聘交通劝导员或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投身到综合整治活动中来,组成“义务交通协管员”队伍,分期分批走上街头分赴城区各路段执勤,实地参与城市管理。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七)整治静态交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

一是加强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非交通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把中华路、大连路、官井路、上海路等作为整治重点,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并防止反弹,同时对路沿石以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摆摊设点、堆物占道,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进行经常性治理;二是严格中心城区大型建筑审批。对没有按规定设计停车场、停车泊位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许可证。三是严格城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城区道路,影响城区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迅速恢复。对批准的道路施工现场,要合理调度、科学施工,确保道路畅通。

(八)编制城区交通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编制、调整完成两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九)加强城区道路改扩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按照城区交通规划要求,每年市区两级政府对城区道路的建设、改造要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并加以实施。

(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意义和目的、整治的重点和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严重违法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综合整治环境。二是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对学生交通文明意识的培养,把对学生的交通文明、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时计划,并列入对教师、学校的日常考核。督促市内中小学落实教师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协助执勤民警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确保校门口交通秩序良好。

(十一)强化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和特种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法委、遵义军分区、市直工委)

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单位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执法,及时查处假冒军车等违法行为。凡公车、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重大任务时)违反交通法规的,交警部门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抄告市监察局,并视情节轻重由市监察局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车辆管理和遵章守纪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评。

(十二)统筹兼顾,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法委、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交通秩序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犯罪、黑恶犯罪、毒品违法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打击防范,筑牢群防群治网络,有效预防盗抢机动车、飞车抢夺等涉车案件的发生,铲除车霸、路霸、站霸等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形成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牵头领导和专门机构人员,提出整治目标和时限,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将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指挥部综合组审批。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调度指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务求整治实效。

(二)切实采取措施,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在执勤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利用拘留、罚款等多种处罚方式从重从快处理,向严管要秩序,向重罚要效果。

(三)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一些交通顽疾是经过长期积累逐渐形成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疏导,侧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项整治工作要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注重宣传疏导教育工作,防止方法不当而激化矛盾,影响全局。

(四)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交通整治的执法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令行禁止,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分寸,注意适时取证,确保证据有效、充分。严禁违反法律程序执法办案,严防自身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制定科学勤务制度,合理配置警力。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区交通日常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加大对城区的交通管理力度。市公安局要组织各有关警种及中心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参与整治行动,对妨碍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为各级执法部门提供坚强后盾;

(六)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由市监察局牵头成立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督查组,经常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各项信息报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对本部门、本单位解决不了、协调不了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指挥部分管领导。

(七)以整治为契机,全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交通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教育。

(八)落实经费保障。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部门提出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1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