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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梧政发[2007]63号
颁布日期:2007-12-1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梧政发[2007]63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公布《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7〕47号)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8项)

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龙母诞梧州市

2龟苓膏梧州市

3牛娘戏岑溪市

4舞狮技艺藤县

(注:以上4项已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抢花炮岑溪市

6六堡茶制作技艺苍梧县

7木犀舞苍梧县

8鲤鱼舞苍梧县

9鹿儿剧苍梧县

10水上民歌藤县

11木偶戏藤县

12牛歌戏藤县

13蒙山话山歌蒙山县

14蒙山瑶歌蒙山县

15麒麟白马舞万秀区

16火碗舞蝶山区

17金鸡舞蝶山区

18下俚歌长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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