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民事类 > 医疗纠纷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文号:筑府发〔2008〕78号
颁布日期:2008-05-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发〔2008〕7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使用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批次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将省国土资源厅的缴费通知转各区(市、县)政府,由各区(市、县)政府直接缴入国库。

(二)贵阳市的城市批次用地及市级单独选址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市级财政在当年预算中安排缴纳。

(三)市辖区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除开发区外),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通知单》,由申请用地单位向市财政局缴纳行政划拨用地成本,纳入财政预算。县(市)范围内的行政划拨用地,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用地单位开具《行政划拨用地收入缴费通知单》,由申请用地单位向县(市)财政局缴纳行政划拨用地成本,纳入财政预算。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六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