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非讼法律类 > 合同审查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7〕67号
颁布日期:2007-05-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7〕6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07〕131号)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和开展我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和“本质安全年”的总体部署,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建设和谐贵阳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日期

2007年5月31日—6月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07年6月10日

四、活动主办单位

省安委会、贵阳市人民政府

五、活动承办单位

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市总工会、共青团贵阳市委。

六、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任:帅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曹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魏金兔(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毅(市广电局副局长)

赵凯(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君(团市委纪检组长)

成员:于建新(市城管局副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王建中(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钮力卿(市煤炭局局长)

孙琳(市交通局机关党委书记)

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显福(市体育局调研员)

杨亚林(市文化局副局长)

倪妙群(市卫生局副书记、副局长)

谭效东(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周虎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国华(市商控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民建(市建控公司副总经理)

杨越东(市工控公司副总经理)

冯小鸿(市金阳公司总经理助理)

史邱林(市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

谢良(贵阳供电局安监室主任)

唐玲玲(市政府办公厅四处副处长)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杨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2007年贵阳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李秀芹(市安监局协调处处长)

电话:139855132397989147

联系人:刘胜凯(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电话:139840927737989144

七、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舆论宣传、环境布置、咨询宣传日活动阶段。主要工作:

(一)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广电局、市安监局)

1、帅文副市长于2007年5月31日晚作贵阳市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讲话。(由市安监局提供稿件,由市电视台录制、播放。5月30日前准备完毕)。

2、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交通广播电台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天在黄金时段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报道力度,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及警句及时播出安全生产月消息、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等内容。(责任单位:市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交通广播电台)(见详细方案)

3、贵阳日报社要及时采访、刊播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消息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内容。在《贵阳日报》上设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责任单位:贵阳日报社)

4、省移动通讯公司、省联通公司在全市范围内以手机短信方式向用户发送安全生产月标语、警句和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

(二)营造“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大型标语。5月31日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商控公司,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2、在市区在建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安全生产的大型宣传标语横幅。5月31日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3、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5月31日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花溪区政府;协调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

4、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在地采取悬挂“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5月31日悬挂完毕。(各区、市、县安监局负责,市安监局协调)

5、市区主要街道护栏宣传展板和活动氛围的营造由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市城管局、市林业绿化局配合。5月31日布置完毕。

(三)6月10日(星期日),省、市“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和行业宣传专题日及“共创平安贵阳万人签名”活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及有关行业、部门)

1、在人民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市安监局负责协调)

2、在市区设6个分会场。

①大十字(智诚百货大楼前)分会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活动,由市商控公司组织;

②大西门(星力百货商店前)分会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活动,由市工控公司组织;

③喷水池(虹祥商厦前)分会场,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活动,由市建设局和市建控公司组织;

④紫林庵(市新华书店前)分会场,中小集体企业安全生产专题活动,由市集体工业联社组织;

⑤瑞花广场分会场社区安全宣传专题宣传活动,由南明区政府组织;

⑥云岩广场分会场社区安全宣传专题宣传活动,由云岩区政府具体组织。

3、各区、市、县就地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区、市、县有关领导现场发表讲话;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咨询、文艺演出、播放录像、有奖答题、有奖猜谜、图片展示和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记者现场采访等。(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

第二阶段为广泛宣传、事故抢险演习、培训教育活动阶段。主要工作:

(一)组织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文娱演出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安监局、市文化局)

(二)市及行业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活动

1、6月下旬,市举行“危化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物资集团公司等单位)。

2、水上火灾应急救援演习(由市海事局牵头组织);

3、城市煤气泄漏应急救援演习(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

4、建筑工地高坠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演习(市建设局牵头组织);

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市交警支队牵头组织)

6、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应急救援演习。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1、各区、市、县,市及有关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教育。

2、市安监局组织安监人员执法业务培训。

3、市安监局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4、各区、市、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5、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服务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活动阶段。主要工作:

(一)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该阶段分为检查、整改、服务企业这三个环节。

1、第一个环节,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组织以下安全专项大检查。

(1)煤矿安全专项大检查;

(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大检查;

(3)冶金企业安全专项大检查;

(4)建材行业安全专项大检查;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6)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大检查;

(9)工业企业安全专项大检查。

2、第二个环节,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不足制订措施,督促落实排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3、第三个环节: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综合治理水平”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组,面向企业,到企业调研,与企业一起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排除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安监等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一场竞赛、一场电影、一条宣传廊、一首歌、一次检查)。(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及省部属、市大、中型企业)

(3)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工厂、进家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活,促进平安贵阳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4)乡镇办事处要组织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发一份倡议书、上一堂教育课、组织一支义务宣传小分队、开辟一个安全宣传栏、悬挂一条安全宣传标语、签一份安全承诺书、组织一次零扣分驾驶人评选活动、集中播放一次安全宣传专题片),增强驾驶人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各类事故。(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

八、各区、市、县及有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户外宣传主题街”、“安全生产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50人的危化企业职工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6月10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和管理及组织各50人的交警方队和消防方队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积极参与“安康杯”、“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组织共青团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100人的青年志愿者(含50人的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场所及6月10日宣传咨询日活动鲜花摆放广场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市城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点的手续审批和城管工作。负责组织市公交总公司、市出租汽车公司的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标语、口号及宣传画的喷绘、张贴等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市卫生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场所应急救护、防疫工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临时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督促市建投公司及企业在建的建筑物上悬挂标语。负责组织50人的建筑工人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市煤炭局:负责配合安监部门进行煤矿安全检查。负责组织50人的煤矿抢险救护队方队和50人的煤矿工人方队。

(十三)供电部门:负责主要活动场地供电保障。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组织250人的(鲜花队、红旗队各100人、50人的学生方队)。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五)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对长途客运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月标语口号的张贴或喷绘。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六)市体育局: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七)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艺演出。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八)市工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九)市建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市商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一)市金阳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二)市集体联社: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隆重热烈、组织有序,取得圆满成功。

九、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省、市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负责完成各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筹办工作。确保“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到位。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分别在2007年5月28日前和7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资料、光碟等报市安委办。

(四)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查。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十、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范围。

附: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1、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3、以人为本,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4、提高全民意识,倡导安全文明风尚。

5、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6、广泛深入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7、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8、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9、科技兴安,防患未然。

10、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1、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12、把安全带上岗,把平安带回家。

13、贯彻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14、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15、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16、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17、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8、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9、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20、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1、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

22、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23、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4、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25、以人为本,建设平安贵阳。

26、认真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27、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攻坚年”、“落实年”和“本质安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2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商查询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0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