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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文号:唐政函〔2007〕96号
颁布日期:2007-10-2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

唐政函〔2007〕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南堡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建设现代农业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夯实农业基储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和谐为目标,以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抗旱节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为重点,坚持灌溉与除涝并重、用水与节水结合、生产与生态协调,创新机制,科学规划,综合治理,依法治水,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任务:全市新增灌溉面积4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4万亩,改善除涝面积2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新建集雨水窖5000个,蓄水容积10万立方米;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70个村,惠及28.15万人。

二、重点工作

㈠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群众生活用水质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体系既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和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既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解决群众饮水安全、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体系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优先安排,优先建设。确保“十一五”末全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实现饮水安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加快自来水供水入户进程。要争取和抓好国家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市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各县(市)区也要安排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按照统筹规划、集中联片、整体推进,供水到户、计量收费、确保安全的原则,以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单村供水工程为辅,多渠道增加投入,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努力构建供水商品化、管水企业化、服务专业化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㈡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

农业是用水大户,占全市用水总量的2/3,农业节水对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意义重大。要将抓农业节水当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措施来抓。以节水化乡、村建设为载体,切实落实节水项目,稳步推进。一是因地制宜推广棚室滴灌、果树微喷灌、大田低压管道灌溉等工程节水技术,完善配套。二是加快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防渗护砌渠道,完善渠系建筑物,提高渠道水的利用效率。三是推广用水计量设施。通过计量收费,提高群众节水自觉性。四是推行节水的农艺栽培技术,在保持已调减耗水高的水稻、小麦播种面积的同时,通过调整作物播期和实行间作套种等方式,扩大雨热同季作物种植,逐步提高综合节水水平。五是加强用水管理。实行严厉的取水管理措施;深化水价改革,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和引导用水户参与用水管理,实现工程良性循环;逐步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量化节水目标。

(三)抓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狠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是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照治山治水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配套、经济林与生态林相搭配的思路,促进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小流域治理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推动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水平,促进水源的涵养和防治面源污染。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预防保护手段,切实加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大对北部山区选矿业乱挖、乱堆、乱弃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恢复地貌植被。四是抓好城镇雨洪利用工程建设试点,完善城镇水保建设体系,促进城镇水保工作全面铺开,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滨海宜居靓城。

(四)抓好抗旱和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我市十年九旱,年年春旱,干旱是我市农业生产的矛盾;同时又面临季节性、局部性的暴雨洪灾的威胁。因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既要服务于抗旱,又要准备好防汛。一是要因地制宜建设抗旱水源工程。稳步推进北部山区集雨水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路面、棚面、沟渠等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二是实施以主要河道治理、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的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有计划地对主要排水河渠和田间排水渠道进行清淤清障,抓好田间生产桥、闸、涵等工程设施的维护,完善田间配套工程。三是及时维修水毁工程。

三、保证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和岗位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水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服务,给政府当好参谋,积极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发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有关部门做好农建项目的上报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调配,保证工程建设和抗旱防汛应急的需要。农业部门要组织好备耕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农村搞好种植结构调整,强化农艺技术推广服务。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植树造林和植被恢复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农建工作的宣传,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及早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掀起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热潮。

㈡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农建指导意见和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研究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分轻重缓急解决好当前抗旱、排涝、灌溉面临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人畜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集雨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㈢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水利建设新机制。各级政府要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娶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根据工程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投入,在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落实好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合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县(市)、区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达到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要形成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水利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办水利的积极性,继续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放开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营权,大力发展民营水利,积极利用各种投融资政策,增加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

㈣加强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针对目前基层水利技术服务组织存在的机构设置及管理体制不统一、人员偏少、年龄老化、办公条件差、劳保待遇低的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按照制定的改革方案,争取利用2~3年时间建成一批设施完善,技术过硬,手段先进,活力充沛的高标准基层水利技术推广机构,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㈤加强检查督导,继续开展“海河杯”竞赛活动。要切实做好工程的督导检查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项目规划设计合理,工程用料合格,施工技术达标,管理措施到位。在全市继续开展“海河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按照竞赛要求和标准,评选出优胜县和先进乡镇,市里对先进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农建发动不充分,效果不明显,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抓好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唐山市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指标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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