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解决方案 > 侵权纠纷 > 网络侵权 > 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律师函该如何应对
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律师函该如何应对
发表时间:2016-07-27 浏览次数:10

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律师函该如何应对

导读

网络侵权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商通过网络实施的,就其过错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概念解读

网络侵权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商通过网络实施的,就其过错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网络服务的提供收到关于网络侵权的警告或者律师函后的应对方法是本文主要阐述的内容。

参考案例

案情描述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网站删除,丙置之不理,致使乙受到的损害扩大,不止是乙的同事,连乙的邻居都在乙背后指指点点,对乙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于是乙请律师向丙网站发律师函要求删除,丙网站同样不予理会。乙因此与丙网站发生争议。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甲和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乙已经将损害告知丙网站,但丙网站并未理会,使得损害扩大,所以侵害者甲与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解决流程

网络服务商侵权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现行法律将发现侵权行为的责任分配给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享有事先审查的义务,只是负有在发现侵权行为的情况下,经有效通知,网络服务商则具有协助义务,应当协助权利人停止或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用户利用其平台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发现后,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告知其网站上的内容构成侵权,可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禁用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构成对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放任,与侵权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提示、或者经过提示之后即采取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必承担责任。

因此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在收到律师函后,应当仔细阅读律师函的内容,对照法律条文,判断自身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针对律师函的内容积极应对,如果涉及侵权,就要对照侵权责任法确定是否侵权,侵犯了何种权益,是否应当及时删除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律师函后,应当及时与被侵权人沟通,对所涉及的侵权内容进行细化了解,如果被侵权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则应当及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积极应对。

做到以上几点,即使收到律师函也无须惊慌,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另一方面注意保存证据,做好应诉准备。

如果网络服务的提供者承担了连带责任,将承担以下的责任:

1.停止侵害

需要权利人提供自己遭受损害的证明,并且需要法院的申请,这种方式对于制止紧迫状态的侵权行为明显不力。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既要考虑到对权利人的损失予以合理的赔偿,但是也要考虑到促进作品的传播,让公众在作品的智力劳动中获利益。

3.赔礼道歉

由于赔礼道歉具有不可替代性,实践中多有侵权人例行公事般应付,形式上有法官要求当面口头道歉,或者在报刊发表相关道歉声明等方式。

法律攻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律师函该如何应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相关资讯

义务帮工人侵权责任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4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