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合同范本 > 经营合同 > 托管合同 > 股权登记托管合同(HF<企>-2005-004)
股权登记托管合同(HF<企>-2005-004)
发表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241

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制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股权登  记托管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伺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登记托管费用:是指托管企业在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向登记托管机构交纳的登记托管费。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登记托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股权登记托管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乙方共有股本________。包括国家出资(股)________,法人出资(股)____________,自然人出资(股)____________,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股东核发统一监制的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等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8.接受乙方股东咨询服务。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①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②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⑤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⑥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开公告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5.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第四条 登记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股权登记托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以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

2.分红派息手续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分红派息业务,应按当年分配红利额的2%(最低不少于1万元)、向甲方交纳分红派息手续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人甲方指定的帐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股权登记托管合同(HF<企>-2005-004)”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收购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