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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一般董事相比,有不少特殊之处,具体有: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职业特征
独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征是独立性和专业性。 (一)所谓"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1、资格上的独立性。 2、产生程序上的独立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咨询律师: 胡骅
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独立董事可以对所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只是对持股比例有限制。对上市公司而言,持有1%以下的股东并不成为大股东或者成为有实际影响力的股东,这样的小股东还是有担任独立董事的可能性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咨询律师: 胡骅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7月23日经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2003年,身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午集团”)董事长的孙大午,因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多元,被法院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58天的牢狱生涯,是孙大午成为挑战制度缺陷的先行军所付出的代价。在事情过去10年后,依然无法释怀。 风波过后,缺乏安全感、或者说对经营企业有些心灰意冷的孙大午,退回到了他最后的防线:大午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咨询律师: 胡骅
[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温州虹丰粮油董事长犯贪污罪被判刑13年,律咖网小编整理了 温州虹丰粮油董事长犯贪污罪 有关问题,帮助你整个案件的情形: 2007年虹丰集团以缺乏资金、饲料市场前景不好为由,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引资成立公司合作建设饲料技改项目,并上报国资、发改局审批通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家对于各种企业的经营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于违法情形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企业因某种违法情形而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机关是不能直接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第一、对于应当申请注销而未申请的,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咨询律师: 胡骅
董事的任期有何规定? 答:《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咨询律师: 胡骅
新《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三个法定人选之一,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内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甚至对外代表公司。从上述规定看董事长的职权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对其所享有职权的行使也缺少进一步的程序性规则与保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我国《证券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董事应当向股东承担内幕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 1.董事个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这是董事内幕交易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形态,即董事个人利用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从而获得巨额利润。 2.董事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
咨询律师: 胡骅
[董事会] 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类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是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 (一)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因此,企业法人相当于传统类型中的营利法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董事会] 企业僵局的法律风险
企业僵局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利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公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严重者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陷入瘫痪,这就叫做公司僵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现实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情形是大量存在的,而依法组织清算的却并不多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债权人的法律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法人解散后因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而引发的清算责任纠纷已越来越多。关于企业法人的清算主体及清算责任问题,民法通则及公司法虽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各地的做法和认识仍不尽统一。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为正确审理涉及企业法人解散后的民商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
咨询律师: 刘波

董事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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