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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资本市场的开放,股权投资逐渐可以称为资本投资的一种方式,那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接下来由华 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投资又称风险投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该火电厂的固定资产就在2000万元以上,对于接受的固定资产亦应列入注册资本,未列入部分亦应视为注册不实。经执行法院调查,丙、丁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400万元、800万元并已全部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出资不实的数额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给付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注册有限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公司名称核名、开户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办理税务登记。 有限公司的注册程序主要包括如下; 一、有限公司名称查名 1、需要起多个名字以备查询。 2、公司名称查询前,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查名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受让方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限公司; 2、公司的存续期间; 3、公司的实交注册资金是否达到公司注册的最低限额; 4、转让人的出资是否转化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5、是否存在隐名股东、挂名股东; 6、转让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7、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或他人共有; 8、有无质押,股东是否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9、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某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本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7日,王某将公司成立需要使用的240万资金汇入李某的银行账户,汇款用途为“借款验资”。此后,李某又邀请案外第三人刘某加入公司成为了公司第三位股东,并到工商局进行了登记事宜。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李某在公司成立前订立的协议,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咨询律师: 胡骅

股东直接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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