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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小人不防君子,但伪君子除外。对恪守诚信之人或许大部分交易均无需签订书面的合同。对诚信摇摆之人或无诚信之人,签署书面的合同应为必要。人性复杂,判断交易对象是否恪守诚信,需要耗费长时间的观察和验证。因此,签署书面的合同就成为陌生人间最节约交易成本的方式。那么签署书面的合同的重要性有哪些内容呢?律咖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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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赠与合同常识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根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单方负有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交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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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释义】本条是对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保证义务的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转让技术,收取报酬。因此,向受让人转让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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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①贷款种类。银行贷款分为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企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等。 ②借款用途。银行贷款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项贷款等。 ③借款金额。要填写清楚,大写小写数额要一致。 ④借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商定。各贷款银行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幅度内和借款方商定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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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息怎么罚,罚多少,都需要了解清楚。由于以上条款一般都由银行方确立相应的贷款产品,可供双方之间商量的余地并不大,所以借款人可以多了解不同银行不同借款产品的信息,选择借款利率相对更低同时也更适合自己的借款合同,而对于与银行工作人员口头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则一定要在合同中另行载明,否则日后就无法证明有过协商。 三、注意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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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下面请看律咖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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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都是由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但这也影响不了许多想要了解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主要条款 的人。下面,律咖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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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3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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