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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婚姻法规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姻法解读、婚姻法条例、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姻法解读] 近亲结婚处罚是什么
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痴呆、白化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许多先天性疾病,大多是近亲结婚造成的。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inbreeding coefficient,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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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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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插足离婚,受害方如何索赔? ◆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 ◆四种情形受害方有权索赔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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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离婚率甚至高达39%,居全国之首。“高离婚率”的产生有很多原因,其中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造成了无数家庭的破裂,同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精神、身体和物质上的多重伤害。2001年4月修订颁布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一项新的离婚救济制度,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随后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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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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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避免出现“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否则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 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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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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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婚姻法相关知识大全
的赠与,但若发生分割,法院会考虑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实际生活需要等情况,一般不会完全支付未出资方的产权份额; 第四,一方父母出资,以另一方子女名义购房:关于该点争议较大,各地法院处理方式不同,笔者观点,应视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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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条例] 不可不知的一些婚姻法知识
如果被冒名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结婚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事实婚姻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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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一致,自愿增设了关于身份关系的违约责任条款,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且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婚姻法是私法,应当贯彻私法自治原则,法不禁止即自由。既然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禁止夫妻就忠诚问题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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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条例] 如何订立婚前协议
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遵循自愿、对象是夫妻财产、内容合法的要求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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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条例]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律小常识
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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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原、被告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原告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原告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被告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故此,法院判决被告小余补偿费用10000元给原告小张,驳回了小张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二律师说法 未婚而怀孕并流产的情况下,男方是否应当对女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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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运用
虽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要离婚必须拿出证据来。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双认定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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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民事法律文件解读》 二十一、双方离婚后,男方进行亲子鉴定,发现自己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遂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n万元。对此类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是否应当支持,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女方确有过错,且对男方构成精神伤害,故应当支持;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女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抚养非亲生子女能否视为一种精神伤害有待商榷,故不宜支持。请问哪种意见比较妥当? 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代替孩子的亲生父亲履行了法定的抚养义务,男方得知事实真相后,当然有权利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从男方的角度来看,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对其精神上造成了巨大伤害,故其同时有权要求侵权者赔偿精神损失。杨立新教授认为,这种案件行为人的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人格权,而是身份权,是侵害亲权的侵权行为。配偶一方将本没有亲子关系的子女谎称为有亲子关系,使对方不明真相地当作自己的亲生子女进行抚养,最终的结果却是抚养了非亲生子女。进行欺骗的一方在主观上具有故意,使配偶的身份权受到侵害,构成侵害亲权的侵权责任。有观点认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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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层出不穷,对沉浸在恋爱喜悦中的小两口来说,婚前了解新婚姻法是十分有必要的,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4条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解读,千万别错过!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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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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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1.婚姻当事人以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取得结婚证违反结婚登记的程序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处理。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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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的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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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五问
结婚证上的当事人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实际生活者与另一方当事人按同居关系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实际生活者可以请求撤销原结婚登记或提起行政诉讼。 虚增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效力? 如一方起诉时,仍未达法定婚龄,该婚姻无效; 如一方起诉时,已达法定婚龄,该婚姻有效。 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中中,女方已怀孕的,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中女方怀孕不具有同居关系保护性。 同居关系无需调解,法院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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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0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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