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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
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位彩礼和嫁妆的呢,若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或结婚后没多久就离婚了,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和嫁妆呢,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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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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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处理彩礼纠纷须注意哪些要点”的介绍。在日常审理彩礼纠纷案中,法院遵循的是高度概然性原则,即只要当事人所举证据足以让法官对案件的法律真实产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怀疑,那么就可认定该法律事实达到客观真实,法院可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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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关于彩礼分割与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彩礼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付彩礼和收取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也关于彩礼的返还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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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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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纠纷
订立婚约和给付彩礼,是我国古代遗留下来的传统,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仍然流行,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为了能够娶到媳妇,往往送给女方一份较重的彩礼,但是如果婚约被解除或者刚刚结婚就离婚,女方又不愿返还彩礼,这将对男方家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婚姻法》解释(二)对彩礼应否返还的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解决彩礼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解决此类纠纷,首先要确定彩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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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是否是彩礼钱? 2、是否应当返还? 【案件结果】 胡某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主动提出调解方案:双方离婚,胡某放弃要求陈某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最终本案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 【律师点评】 律师作为陈某的代理人,认为: 1、结婚时男方父母给女方的6万元不是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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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的共性在于: 第一、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 第二、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一方给与,另一方接受,该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②、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的差异在于: 第一、目的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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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结婚彩礼返还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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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
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位彩礼和嫁妆的呢,若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或结婚后没多久就离婚了,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和嫁妆呢,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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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男女双方在地结婚结婚姻中经常会涉及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应当返还彩礼的事由,下面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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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两种特殊情况下,离婚后彩礼也应当返还:一是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这里的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生活,包括夫妻生活、物质和经济生活及精神生活,要求双方事实居住在一起,共同承担生活的义务,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生活在一起。生活是日常生活,而不是仅仅发生性关系,是否有性生活只是共同生活的一种参考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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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婚约解除彩礼返还
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之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支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形有三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在司法实务操作中,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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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求婚戒指能要求返还吗
热恋时期的男女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有多深,常常举办一个浪漫的求婚仪式,赠送一枚求婚戒指给对方。那么,如果分手了, 求婚戒指能要求返还吗 ?下面请看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法理分析 ]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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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侣会选择在结婚前举行一个订婚仪式,传统上的方式由准新郎给准新娘一枚订婚戒指。然而,并不是所有订婚的男女最终都能结婚。那么, 不结婚,订婚戒指到底归谁 ?下面请看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礼物的所有权 我们bc省最近也有两个索要订婚戒指的案件。一个案件发生于2013年9月,两个旧情人争夺一个价值1.65万美元的蓝宝石订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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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很多地方结婚按照当地风俗会事先订立婚约,给付彩礼。但是结婚前因种种原因导致分手,一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男方退婚要求还彩礼合理吗?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对于如何退还,我国婚姻法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会考虑分手的过错和当地的习俗,如果男方提出分手或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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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返还的那些法律事
后来法院最终判决由姜芳返还王成根彩礼40000元,姜芳的父亲姜东明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律师点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为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准备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做聘娶婚。婚姻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送嫁妆,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于我国各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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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退还
赵某某与王某甲2011年8月份经人介绍认识后订立婚约关系,双方于2012年1月9日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但是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生育子女。后双方产生矛盾,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赵某某提供了为举行结婚仪式所花费费用的证据。本案的焦点在于,在此种情况下,男方赵某某给予王某甲的彩礼是否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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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返还的依据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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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32000元一直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浩将女方告上法庭。 未办结婚登记,女方应返还彩礼 淇滨区法院审理认为:婚约财产是当事人之间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产,若登记结婚这一目的未得以实现,接受婚约财产的一方有义务将婚约财产返还给对方。本案中,双方根据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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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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