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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丈夫却有着不一样的思维,一丈夫与妻子争吵,今竟然掴妻子致鼓膜穿孔。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夫掌掴妻子致鼓膜穿孔可以认定为家暴吗 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两个耳光,打碎了一个家庭。动手打人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丈夫尧某,他目前正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打成轻伤的妻子徐女士,仍在治疗她鼓膜穿孔的右耳。昨天下午,尧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顺义法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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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很多家庭妇女在家都遭到男方的家庭暴力的脑袋,那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呢?法律怎么规定的?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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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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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四大焦点
在当前,中国法规对家庭暴力干预零散分布于不同法律规定中,执行力严重不足。对此,2015年8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其中涉及4大焦点,本文为您一一解读。 焦点一 未婚同居发生暴力不属于“家暴” 未婚同居发生家庭暴力算不算“家暴”成为该法争议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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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某将妻子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谭某则称,王某多次对自己进行家暴,被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后,仍不知悔改,想打就打,因此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近日,房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王某对谭某实施辱骂、殴打及干扰其正常生活的行为。据悉,这是房山法院开出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52岁的河南女子谭某与57岁的北京男子王某系再婚夫妻,于2010年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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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郑赫南)今天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审。依据草案,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违反可被法院处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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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女性要怎么应对家庭暴力伤害
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做了解释,认为《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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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王主任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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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如何对家庭暴力说&quot;不&quot;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如果当事人正在遭遇家庭暴力,应当立即报警求救,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报案,应当出警。 为了证明有家庭暴力的发生,当事人特别是作为弱者的女方,一定要有举证意识,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不要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忍气吞声,白白地被打、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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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
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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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打造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新支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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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遭到家庭暴力要积极求助,如亲朋好友,村(居)委会,“110”报警中心,各地妇联“12338”维权热线,可以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争取在事态还没有完全恶化的情况下,协助解决矛盾;如果暴力情况恶劣,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害工具,受伤照片,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等,伤害后果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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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会造成不利。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现提供如下的几点以供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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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遭受家暴如何取证维权
在法律上,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我国普遍认为,家庭暴力具有以下特征: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面对家庭暴力,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保留证据: 方法一,报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记录便成为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较高,高于一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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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弱势的家庭成员,妇女、儿童、中老年人、残疾人等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未将同居期间的暴力行为界定为家暴。首先是由于家暴的主体是家庭成员,而同居关系并不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同居关系中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的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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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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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家庭暴力不是个例,是社会问题。现在出现家暴的原因是历史遗留的原因,“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夫权思想和歧视妇女的旧传统观念,长期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直至今天,男性对女性施暴、父母对子女惩戒等观念在一些人心目中依然根深蒂固。社会原因是法制宣传和教育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并且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等等情况。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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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即便如此,女性在生活中依然面临着种种压力,在面临就业压力、性别歧视的同时,有许多女性还要承受来自家庭的压力,有的家庭中甚至存在着家庭暴力。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该如何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呢?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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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标准
规定的家庭暴力,也不能仅以一两次打斗就认为构成符合离婚的条件。 法院在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实施暴力行为的原因。一方实施暴力行为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酗酒导致,有的是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有的是另一方存在婚外恋导致,法院在查明暴力行为引发原因时会考虑实施暴力方行为的诱因。 2.实施家庭暴力的次数或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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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浅析婚内&quot;强奸&quot;问题
强奸罪近年来的发生率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多发性、伴随性、季节性,并且呈现出低龄化现象。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社会上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婚内“强奸”。婚内“强奸”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婚姻是男女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相互结合,以组建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自由结合。它充分体现婚姻的自愿性、平等性、共同性,结合双方互负忠贞、同居和相互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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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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