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现在考驾照买新车的人越来越多,实习期的小白也越来越多。那么如果实习期上了高速又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呢?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实习期上高速保险理赔吗 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实习期上高速发生事故保险是否理赔分两种情况。 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上高速的,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坐在副驾陪同的,交警查到不会扣分,发生事故保险也是正常理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全赔吗 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车之后我们就要去车管所登记,而且之后每一年都要年审,那么如果车辆在异地应该怎么进行年审呢?接下来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有关知识,欢迎您的阅读! 网友咨询: 律师您好,我现在在外地出差,但是我的车又到了年审的时间了,我就打算直接在我出差这个地方办理年审了,请问律师外地车辆怎么办理异地年审呢?还有,如果车辆年审过期了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越来越普遍了,我们也经常看到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么情况下不赔偿呢?接下来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有关知识,欢迎您的阅读! 咨询内容: 我哥哥上星期开车的时候被追尾了,之后我们找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请问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车祸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呢?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不仅会造成人生安全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律咖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祸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最重要的是赔偿的一个项目是医疗费那么你听过住宿费吗?什么是住宿费呢,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讲解! 1.什么是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确有必要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 2.住宿费的范围 在评估住宿费的范围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8362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823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8472元/年。 16、教育为42384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44087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8500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6736元/年。 注: 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偿同乘的一种特殊情形。若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呢? 车辆同乘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情形。有偿同乘发生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中,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受伤人被送至医院之时,医疗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对受伤人进行及时抢救,不能因为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时间;而在受伤人入院接受治疗后期,对于因肇事者逃逸,受伤人无法承担医疗费者,伤者可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赔偿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些方面甚至发生了与原规定相反的变化。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 (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以死亡一人为例,国务院原《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大致为5万多元;新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分别计算,甘肃省城镇居民的为18万多元,农民的为5万多元。 丧葬费原来为80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不明白你那么激动非要马上做这个鉴定干嘛?
咨询律师: 胡骅
 不能再说谁撞的了,要看谁没让。现在判定责任是看谁没有让,之所以是全责,仔细研究,那就是没有“让”这一个字。该让的,你没有让,那你就是全责。比如,你从胡同出来,主路的车把你撞了,可是全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没有做到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的原则。所以你是全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西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西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伤害纠纷赔偿标准 江西省吉安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西吉安市李海军律师收集整理。 咨询电话13097221308 qq
咨询律师: 胡骅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我国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呢? 1、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广西为例: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医疗事故赔偿是与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偿不同的,因为医疗事故当中是包括了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所以,在具体进行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此种情况计算在内的。那么,医疗事故等级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交通事故索赔上,当事人或多或少存在误区,包括机动车一方注定是冤大头、交通事故认定书定输赢、交通事故和工伤待遇不能同时主张等。本律师将常见的情况做如下总结,方便大家使用 但是,王律师同时提醒,如果发生重大(如有人死、伤)还是应当第一时间当面咨询律师。两个作用,第一,律师的前期介入可以帮助你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起到很大作用,在有人重伤、死亡的时刻,就意味着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事关自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