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保护监察 > 临时工
由国家人社部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于3月1日施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辅助岗位认定 需经职代会讨论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咨询律师: 胡骅
[临时工] 新法3月1日出台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
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有相关规定在临时工上岗就业时要签订专门的临时工协议,那么 临时工协议 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请跟随律咖小编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祝您阅读愉快!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我国《劳动合同法》共确立了三种合法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根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临时工工龄计算
相信这一直都是大家所关注的。本文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临时工、临时工如何计算连续工龄等问题,让您全面了解临时工怎样计算工龄。 网友提问: 临时工工龄怎样计算? 律师解答: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纳税人因从事设计、讲学、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这些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应按规定缴纳个税。不过,这与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方法不同,前者是按月计征,后者是按次计征。 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分3级,其所得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其次,2013最新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而且这个35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看你们单位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有没有超过3500,超过了就需要交,没超过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总结: 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其工资有多少,看其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名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住院,用人单位虽全额支付医疗费,但不肯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后经调解,最终为伤者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 今年8月,刘先生以临时工的身份,在文登市某机械厂上班,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负责人认为,刘先生仍在试用期,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拒绝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无奈之下,刘某的家属起诉该机械厂。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原劳动部于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1)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杜绝和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2)工伤待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受伤者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不以受伤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程等而受到影响。 (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一文中,第2款指出:"工伤概不负责"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由此可见,临时雇工同正式劳动合同制职工,在落实工伤待遇时是平等的。 于2004年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雇工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使工伤者本人存在一定过错也可以享受工伤相关待遇。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在进行相关技术操作过程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广泛,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正式工、临时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时间很短,凡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临时工也均应享有。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咨询律师: 刘波
的事项,是具体的且限制于一定的范围内,其只能按照领导的意图或要求去办理,是被动的、被支配的,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不存在管理的权限。虽然其已经手款项,对外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但这都是与其从事的工作所必须的,是一种职业职责的履行行为,并非权力行为,与从事公务的管理性职务活动性质是不同的。 所以,宁某从事的是劳务活动,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其利用工作之便侵吞公款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 月???日起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书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制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
咨询律师: 胡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输送临时工的要求: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男女____比例 ,学历不限,身体健康,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本协议预定输送人员为____人,实际运作可高于此数,具体以实际输送任用人员为准。 三、临时工工作时间:预计为2008年_____月_____日 至2008年_____月_____日,具体工作时间视实际状况而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临时工聘用劳动合同
临时工聘用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咨询律师: 胡骅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书(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劳动合同(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
咨询律师: 胡骅
[临时工] 临时工聘用合同书
临时工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临时用工合同(二)
临时用工合同(二)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
咨询律师: 胡骅
临时工劳动合同(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城乡劳动者临时务工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甲方)   所有制性质   用工单位住址     电话号码     务工人员姓名(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务工人员户口     工种    
咨询律师: 胡骅

职业病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7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