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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产生出入、人员伤亡的有关技术鉴定和造成伤亡的法医鉴定存在出入、伤者后期治疗费用问题等诸多因素都可以促使事故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诉讼以解决争端。 诉前财产保全有益处 诉讼到法院之前,受害方当事人懂得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以请求法院在诉讼之前控制肇事车辆的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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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接下来有关车祸发生之后关于财产保全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一、交通事故进行财产保全期限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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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离婚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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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为了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那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具备哪些条件?接下来有关进行债权财产保全有哪些前提条件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法定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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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是否可以在申请仲裁前类推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未予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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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在我院,当事人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的,由立案庭审查、裁定并执行;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我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由审判庭审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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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2)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提供被申请人的公安户籍资料等身份证明材料;被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供被申请人的近期基本登记信息资料。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 相当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100%的现金担保。 四、注意事项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于15日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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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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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及意义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 交通事故中,财产保全一般是指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扣押肇事车辆或者冻结肇事车辆的过户交易手续,车辆不得转让的措施。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法院裁定扣押肇事车辆,俗称“死封”,车辆不能使用,就地封存,等事故处理完毕再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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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我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一、诉讼保全申请。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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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恶意处分财产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双方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执行的法律文书。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造成该方当事人财产的减损或争议标的物的灭失,进而导致生效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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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分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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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本人苹果园被人损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刑警队已立案,物价局已评估,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审。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赔偿问题仍然未果,该怎么解决?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可以刑事附带民事一块要求赔偿。 闫卓云律师: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在对方被公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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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均申请执行丁,申请执行标的额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符合参与分配条件。在诉讼中,甲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并成功保全丁的全部财产,后拍卖得款300万元。主持分配的法院决定给甲多分20%(即增加0.2的系数)。分配时,先计算出乙、丙的受偿比例(以a指代),确定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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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由审判庭还是执行机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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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财产保全的过程中,有五个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注意申请要尽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要及早,在起诉前就做好相应准备,在提交起诉书时一并提交保全申请。如果在诉讼中才想起来申请保全,很可能法院已向对方发送了应诉材料,对方在知道起诉后将财产转移,造成保全失败。 二是注意线索要准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自行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如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名下房产、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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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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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交警扣车与放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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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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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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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4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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