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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往往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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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民事案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可向任何一个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起诉。 (2)为了方便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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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指南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四、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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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所进行的“诉讼攻击”与“诉讼防御”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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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怎样与外地的欠款人打官司
怎样与外地的欠款人打官司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活动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亲自进行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当事人不能亲自去人民法院起诉或出庭应诉。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时,必须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名或盖意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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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种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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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目前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特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 2、诉讼标的的意义 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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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什么是诉权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通说认为,所谓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诉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有了诉权,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才能有诉。 按照我国诉讼法学者的观点,如同诉具有双重含义一样,诉权也有双重含义,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在理论界,基于这一观点是认为诉权有双重含义,一般将其称为“二元诉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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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事实,其行为如何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法庭判决】 首先,肖a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未经过法定代理人肖e,故委托书上肖a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果,肖b基于授权委托书将自己登记为系争房房屋的产权人之一的行为,侵害了肖a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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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的困惑——有理打不赢
当事人的困惑——有理打不赢 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不断地上访申冤,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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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代理人
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代理人 自2013年1月1日新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新民诉法)实施以来,很多人都在问同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诉讼代理人的问题。那么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对于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与修订前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旧民诉法)有何变化?以公民身份是否还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针对此类问题,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笔者作出如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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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代理人首先应确定监护人,再由该监护人担任精神病人的代理人。 首先,若其他监护人自愿担任精神病人的代理人,他们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从而取得精神病人的代理权; 其次,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规定来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理精神病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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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概览
在经营中的行为是由其代表的公司、企业来承担责任,但在很多情形,法定代表人本人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三个方面分别介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责任。 一、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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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样的情况下由职工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比如未成年工一般由其父母代为参加诉讼。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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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什么是仲裁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 2.法定代理人的范围。仲裁法没有直接的规定,根据代理制度的一般原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 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及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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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关于公民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利,民诉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诉讼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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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辩护人是指刑事案件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司法机关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两者有某些共同特征,如都不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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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
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除了当事人有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证人也有法定代理人; 刑诉专门规定了法定代理人有在场权、申请回避权、独立的上诉权(谁上诉,谁就是上诉人,不需要被代理人同意。); 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不能代替被告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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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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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参加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一般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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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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