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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知识
在诉讼活动中,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对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此罪与彼罪、伤残程度认定、有无因果关系和是否工程质量等问题的鉴别和判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笔者认为,律师和其他公民虽然不是法医,但是应当掌握点司法鉴定知识。笔者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司法鉴定归结为十类,并对每一类司法鉴定做简要阐述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一样,都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有人把鉴定人视为“科学法官”,把鉴定结论视为“科学判决”,这是绝对错误的。新刑事诉讼法把鉴定结论改称鉴定意见,就是为了避免迷信鉴定结论的现象发生。 一、能不能起诉鉴定机关? 鉴定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属于任何国家机关。
咨询律师: 胡骅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泰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适用的轻伤重伤伤情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0000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0000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公正进行,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鉴证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常见问题
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除以下所列项目外,一般情况均不接受个人委托。 1、物证方面的一般检材(除外肌肉、内脏等)鉴定; 2、因出国所需的“指印捺印”。 二、伤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蒋乙,蒋丙,蒋丁为了使宴某2010年10月9日所立公证遗嘱在形式上有效,又设法使司法鉴定所于2011年8月13日以“检材错误”为由撤销2010年3月16日作出的(2010)精鉴字第21号鉴定意见书,其目的是想推翻宴某在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后作公证遗嘱的客观事实,支持其主张宴某所作公证遗嘱有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笔迹鉴定规范
sf/z jd0201002-2010 ii 前 言 《笔迹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一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第二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第三部分: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第四部分:笔迹鉴定规程; ——第五部分:签名鉴定规程。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鉴定] 如何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
咨询律师: 刘波
[司法鉴定] 尸体可以保存多久?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补充知识: 患者在医院死亡尸体怎么处理?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司法鉴定] 当事人怎样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鉴定] 什么是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鉴定] 当事人如何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某些专业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伤残等级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笔迹鉴定、财物价格鉴定等等。所以司法鉴定结论书成为法院审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证据,也可能决定着当事人胜败的命运。对自己不利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当然会摇头,那么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作为当事人为什么不服,无非是司法鉴定有违法之处而结论对自己不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鉴定] 对于毒品纯度的鉴定
刑法对毒品类犯罪的规定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定罪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这样如果以总量计算进行定罪则显失公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发下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定: 1、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种类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咨询律师: 胡骅
尸体解剖是在侦查活动中进行尸体检验经常使用的检验手段。也就是在进行尸体检验中遇到死因不明的时候,需要通过解剖尸体,查看内伤,取样化验等方法查明死亡的原因。因此,尸体解剖是尸体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侦查活动的重要内容。决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具体表现。因此,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进行尸体解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2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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