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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的法律规定 仲裁申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办案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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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秩序的保护 《物权法》在第一章中确定了八项原则,细读之后可以看出,这八项原则实际上都是围绕如何保护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具体阐释如下: 一、《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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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关于超过仲裁申请期限——丧失胜诉权,2004年3月5日,杨某与某信息公司沈阳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月1日止。由于杨某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到公司,杨某自己交纳了养老保险金。2006年1月2日,杨某与公司解除合同后,要求公司给其报销养老保险金及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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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仲裁委以刘某的申诉超过时效,对此案未予受理。故此,刘某再次诉至法院。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管理处于2004年8月提出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刘某虽在申诉期限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但未就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管理处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提出主张。其于2005年6月申请仲裁要求管理处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显然超过仲裁申请期限,故对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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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08年10月2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要求社保局协助测算王某在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保险费的补缴,但社保局无法协助执行。  【争议】  在执行中争执的焦点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事项无明确执行内容,是否应裁定不予执行?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裁定不予执行,应按裁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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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二仲裁二诉讼 权益终获保障
月12日到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职工管理科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2002年4月至9月期间的失业救济金。2003年3月14日,戴冬梅向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与锯业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终止合同后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与医疗保险及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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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制度  (一)撤销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  (二)审理撤销裁决案件的法律程序  (三)重新仲裁  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一)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  (二)关于仲裁裁决能否预先排除适用该制度  四、二种制度之间的冲突及解决办法  (一) 二种制度的比较及冲突  (二)解决办法  五、立法建议  一、引言  国内民商事仲裁(以下简称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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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制度中司法监督的限度
国《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使当事人的争议状态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消除,这可以减少国家的司法资源的消耗,充分体现了仲裁的便捷特性。  二、仲裁制度中司法监督的现状  我国《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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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第三人制度探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际争议的日益增多和日趋复杂,涉及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客观存在,理论界对于是否应该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很大分歧,本文阐述了争议双方的主要观点及理由,并列举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立法及实践经验,笔者通过从理论及实践两方面的分析,认为仲裁的性质决定了仲裁庭的权力是有限的,设立第三人制度会使仲裁的强制性增强,自治性的优势减弱,仲裁成本增加,审理期限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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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仲裁/司法/司法监督   内容提要: 仲裁与司法是我国互为补充的两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途径。仲裁对司法起辅助作用;司法对仲裁起支持和监督作用。然而,由于立法的缺陷,仲裁与司法的这种相互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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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 重新仲裁 不予执行裁决 冲突 立法建议 「摘要」人民法院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司法审查范围过宽,审理程序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重新仲裁制度不够完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中,法院进行实体审查,且仲裁裁决对之不能预先排除。两种司法审查制度存在重合和冲突,缺乏有机协调,笔者提出了修改相关立法的建议。 对国内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实行先裁后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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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和《调解仲裁法》的正式颁布,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仲裁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成倍数增长。xx县作为人口大县,且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集中, 2009年的案件也较往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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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仲裁的最初形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古罗马,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也有类似仲裁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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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裁决等方面对仲裁活动的协助  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  (一)经济仲裁法律制度概述  1. 熟悉经济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经济仲裁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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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国际经济仲裁的含义和特点
仲裁(arbitration),这里所说的仲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它是指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award)。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通过仲裁解决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是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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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狭义上的《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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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的概念与特征
我国现在除了劳动仲裁是强制仲裁外,其他的仲裁都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你的问题就可以回答为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发生民商事纠纷后,根据其协议约定,将纠纷交由第三方(仲裁机构)予以裁判,并由国家强制力执行的一种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在法院诉讼之外通过非官方途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 根据仲裁的概念和《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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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引发争议
“太让人吃惊了,案件仲裁的首席仲裁员竟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与下属,他们明明知道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应主动回避,却作‘浑然不知状’,这岂不就是‘父亲给儿子判案’,能公平吗?”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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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全部的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给某投资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也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因此,对该 裁决应不予执行。 [分析] 本文虽然援引该案例,但不想对该裁决是否应当执行发表意见,仅仅对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中的有关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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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中可提出回避请求
委员会提出了仲裁员回避申请。经仲裁委审查,仲裁委主任批准了装潢公司提出的回避申请。 点评:回避制度是指仲裁员遇到法律规定的回避事由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仲裁活动的制度。这是为保证案件公正裁决而设置的制度。作为仲裁活动的基本制度之一,已逐步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在国际商事仲裁以及各国的仲裁活动中得到普遍的确认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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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5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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