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审判程序

审判
程序

审判程序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审判程序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第二审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审判监督程序] 影响法院量刑的因素有哪些
曾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终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而告终。最高法认为一审、二审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核准死刑。那么,影响法院量刑的因素有哪些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例会会议纪要(苏高法电【2015】295号)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管辖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此如何理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简易程序] 上诉期间
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2)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第164条) (3)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
咨询律师: 胡骅
[审判监督程序] 不当得利纠纷
就是法律规定的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纠纷是因不当得利事实而引起的权利义务争议。 以不当得利产生的事实上的原因可以将不当得利划分为两大类: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得利,在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损人给予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法定的一种督促程序,是由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要求依法向债务人发起的一种法律文书,这种文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支付令可以做为纠纷案件中的事实证据吗? 【裁判要点】 1、规避执行行为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一年至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履行,采取故意转移财产或者为法院处分财产设置障碍并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兑付,双方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经审查,王某所持的存单大写为参仟元,小写为30000元。庭审中,银行提交了经王某加盖了私章的由银行工作人员填写的存款凭单,大小写均为3000元,复核员也对存款凭单现金进行复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个案子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审结
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计算在内。如果一个案子在审理中需要进行鉴定、公告等,那审理期限就延长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审普通程序] 开庭程序
一般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一、开庭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先人证后物证)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职能,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审普通程序] 民事一审立案材料
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 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审普通程序] 民事案件一审立案所需材料概述
当事人提起一审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一、起诉状 1、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起诉状应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地
咨询律师: 胡骅
[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庭审流程图
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____一案,今天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____组成合议庭,由____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____任庭审纪录。
咨询律师: 胡骅
[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点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 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咨询律师: 胡骅
[简易程序] 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督促实施暂行办法(试行)》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0年第18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平台的延伸作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以开展执行督促实现执行工作窗口前移,形成以“督促促履行,保全促和解,监督促执行” 的良性运行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法办【2011】442号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 三、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七、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九、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他问题 2011年6月22日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审普通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往往当事人需要经过一道起诉程序,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也有许多步骤。 一审阶段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监督程序] 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
人答辩;第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第四,互相辩论,仲裁庭辩论终结,由首席仲裁员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5.仲裁庭调解。 在仲裁庭查清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应当再次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即制作调解书从而结束仲裁程序。 6.仲裁庭合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