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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上诉期间
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2)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第164条) (3)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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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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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网友提出的犯罪法律咨询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想向律师免费咨询,可拨打律咖网免费刑事律师咨询热线,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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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定损。 2.定损完毕,定损人员应当场出具定损单和提供有关的索赔单证并说明理赔流程。 3.责任方当事人持《事故认定书》办理索赔,保险公司应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第七条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个小时内到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的,应征得承保保险公司同意,并按约定的时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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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什么是简易程序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或争议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简易程序] 离婚诉讼的简易程序
一般离婚案件是否可以按简易程序审理?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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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十六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咨询律师: 胡骅
[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一)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二)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涉外案件)或20天内(国内案件、简易程序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 5、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
咨询律师: 胡骅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
采用简便的传唤方式,民事诉讼法未作明确的规定。 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较普通程序简便,其原因在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较为简单。被告是否居住在受诉法院的辖区内,不会影响案件的性质。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
咨询律师: 刘波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易。 补充内容: 简易程序特征: 第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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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什么是简易程序
什么是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给予法定的较轻的行政处罚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时所适用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一种较为简单的行政处罚程序。虽然简单,也不能随意适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主要是: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 本案案情复杂,特恳请人民法院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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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普通程序相比,体现了如下特点: 1、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 2、审理方式灵活。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简易程序如何审理案件? 1.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被申请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也可提出反请求。 2.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指定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应立即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为简便、快捷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简易程序。 第二条 对于明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可以确定由独任仲裁员使用简易程序。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事项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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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何时适用仲裁简易程序
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仲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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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仲裁的简易程序
在诉讼中,第一审案件有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分,在仲裁中,由于仲裁程序具有简便、灵活的特征,同时当事人可以基于意思自治的原则对仲裁程序进行各不相同的约定,因此仲裁法并未像民事诉讼法那样对简易程序规定得很详细
咨询律师: 胡骅
上海仲裁委员会装饰装修争议仲裁中心是上海仲裁委员会设立在上海市装饰装修协会的派出机构,负责依本规则的规定处理相关的争议仲裁工作。 二、当事人约定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或上海仲裁委员会装饰装修争议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仲裁,或者由仲裁中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应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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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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