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 缓刑需要态度诚恳
2012年10月12日,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因刘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法院在判决后多次给刘某做缓刑的释明工作,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安抚,以便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缓刑规定的同时,还能继续更好地工作和生活。
咨询律师: 胡骅
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不适用死刑,即使是被人工流产的,亦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后,最高院在法释【1998】18号《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再次指出:对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咨询律师: 胡骅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关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8月份,一对年轻的夫妻关齐、朱娟来到孙疃镇某煤矿承包经营职工食堂。两口子本想着脚踏实地地赚钱过上好日子,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打碎了一个幸福的家。 这个“程咬金”是煤矿职工方明。方明是该煤矿的工人,平时沉默少言,除了工作之外,唯一的陪伴就是玩手机,打开手机无非就是上网聊qq、玩微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可以假释吗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承德律师 为你解答: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惩罚方法。它主要适用那些罪行严重,又不必判处死刑,但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在我国目前还大量存在严重犯罪,刑法还保留死刑的情况下,无期徒刑在刑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其它刑罚方法不可替代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关于无期徒刑的常识
【无期徒刑】关于无期徒刑的常识 张家口律师 为你解说: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无期徒刑有二种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你介绍无期徒刑新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服刑不少于13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2月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延长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同时对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刑罚期限作出了规定。 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主刑的种类有哪些
主刑的种类有哪些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的执行和有期徒刑是相似的,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网友咨询: 您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概念是什么
无期徒刑的概念是什么 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网友咨询: 您好,无期徒刑的概念是什么? 秦皇岛律师 解答: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惩罚方法。它主要适用那些罪行严重,又不必判处死刑,但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咨询律师: 胡骅
网友问无期徒刑适用情况有哪些? 唐山律师 为你解答: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网友问您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适用情况
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咨询律师: 刘波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减刑、假释 所谓无期徒刑,是指无限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适用无期徒刑,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无期徒刑是最严厉的一种自由刑。其严厉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期徒刑没有刑期的限制,即剥夺罪犯终身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刑法第57条的规定,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两种情况
无期徒刑有二种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咨询律师: 刘波
对未成年人是否能适用无期徒刑,由于对刑法第四十九条或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有不同的理解,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之争。 主张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无期徒刑的观点认为,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禁止性规范,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命令性规范,这两条规定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规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
咨询律师: 刘波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特征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发布文号:福建、安徽、湖南、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福建、安徽、湖南、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来文请示的,关于死缓减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经我们研究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管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0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