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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机动车参加责任强制保险的,受害人要求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赔偿范围内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主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苏州地区法院的观点应与该意见密切相关。然中院的意见笔者认为还有些保守: 1、刑事责任是被告人因为触犯刑法而由国家对其行为提出相应的谴责、限制或者剥夺等刑事法律后果的地位或状态,而精神损害赔偿权属于民事权利,属于私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团队概况:深圳刑事辩护联盟服务团队由多名深圳资深刑事律师创立,团队成员主要由在公、检、法等司法行政部门有任职经历的专职律师组成,现都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热衷并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自团队成立以来,已代理刑事案件千余起,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审查不予起诉、审判后无罪释放、判处缓刑、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等成功案例众多,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团队优势:专业、团队、高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规全文]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具体来讲,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对于被审查起诉的和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于侦查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本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对于不采取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职务犯罪案(以贪污罪、受贿罪为例)的被告人无罪辩护较难。通常来讲,法院对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也会采信。因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分工当中,是由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局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检察院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公安局和法院。因此
咨询律师: 胡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业蓬勃发展,资本市场活跃,民间借贷业务迅速成长,已悄然占据了借贷业务中不小比重,然而,有些民间借贷主体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传播渠道,打着各种旗号向广大公众进行融资,民间借贷背后可能隐藏的非法集资隐患该如何甄别? 我所认为: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法规全文] 各类诉讼期间
26、27、28条)27 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期间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在证据规定35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规全文] 官员关键环节上下其手
出让的指挥棒,城市规划已成为某些官员、商人攫取不法利益必须挪动的“定盘星”。 城市规划一旦被“权”与“利”所浸染,原本应对城市发展进行科学调控的规划之笔
咨询律师: 胡骅
委托辩护人的人数与范围 (一)辩护人的人数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至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 2、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范围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人的范围是: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 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 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通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法的有关问题作了细化解释性规定。由于《适用解释》只就有关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以明确,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被告资格、起诉期限、裁判方式以及申请再审程序和期限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与适用仍有不少模糊之处,有必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规全文] 民法通则全文(汇编)
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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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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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由于目前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制度上还有待完善,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确有冤情的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个别申诉人钻法律空子,不断的缠访缠诉的情况。 一、刑事申诉检察存在的问题 1、申诉主体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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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崔斌律师就近来的有关于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常见咨询的解答分析,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参考。 1、咨询:丈夫受贿会连累妻子吗? 回答:你好,从法律上来看,刑事责任是要自己承担的,不会牵连他人,同时也应当保护其他无罪的人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院收到附带民事的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法院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 a.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通知口头起诉的内容; b.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限确定提交答辩状的时间。 3.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 二、审理规则: 1.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 a.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
咨询律师: 胡骅
[法规全文] 换押手续缺陷及完善
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应办理换押手续。 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做出批准逮捕的案件,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期间,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究竟属于何种强制措施,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从程序上看,由于没有办理相应的羁押手续,例如没有办理换押手续,对犯罪嫌疑人的这种羁押及管辖往往属于违法羁押及越权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刑事案件数据 1.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管制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3年。 3.
咨询律师: 胡骅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制约因素 刑事责任能力的制约因素,即指制约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基本因素。包含有: 1、意志自由程度 “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它是确定行为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主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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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全文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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