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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于1990年12月颁布,1994年对条例又作了一次修订)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或者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目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基本上已经比较健全,特别是省、市两级,绝大部分都设有法制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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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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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商标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结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行政复议条例》有关内容,商标律师为您介绍商标行政复议主要受案范围包括: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销毁商品、禁止广告宣传、禁止商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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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1.复议申请人的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2) 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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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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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行政机关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实施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事实行为。原告姜小亮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被告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不予受理,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姜小亮的诉讼请求。 姜小亮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的焦点是该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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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重复要求补正行为,并为上诉人朱红兴等13人及时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指明了行政救济途径,即上诉人可以通过要求杭州市政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实现实体权益,补正告知行为并未终结上诉人的实体权利,上诉人仍然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获得必要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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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咖网律师回复: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与其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民事纠纷调处,不涉及到行政职权,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人事问题应该走人事仲裁,调解就是自愿,所以也不能复议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咨询律师: 胡骅
[行政复议主体] 海南省行政复议收案立案规则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1]26号 第一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第三条  行政复议立案人员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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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主体 当事人对区县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该消防机构主管的公安机关复议;当事人对市公安局消防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决定的合法性的其他方面进行了审查,认定其合法。判决维持了市劳动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三、分析 本文仅就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通知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是否可构成程序违法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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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李德明,局长。 委托代理人卢金山,赣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吴述英、黄学福等人诉被上诉人信丰县人民政府对其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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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浅议中国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权益的保护以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入手,重点介绍了美国和德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及其特点,具体论述了我国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的必要性、可行性,并且进一步提出了对今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行政复议前置 监督 范围 行政复议制度的本质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督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一条法律途径,从而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的行使。
咨询律师: 刘波
受理b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对出具调查反馈函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内部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调查反馈函是之间的内部公文,根据《》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对b公司的复议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二种意见认为,调查反馈函只是出具给法院作为判案的民事证据,并未直接侵犯b公司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文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一定意义上是对我国行政法治的一大发展。但是,该制度确立以后无论在行政法治实践还是行政法学界都褒贬不一,且彼此的观点似乎都能找到自己的理由。 (一)肯定说 多数人认为,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受到利益驱动,乱发文件,违反上级规定进行审批、发证、罚款、收费,问题不少,群众反应强烈,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复议主体]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行为的范围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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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的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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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行政复议前置情况有哪几种
行政复议前置情况有哪几种 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的情况,叫作行政复议前置,也就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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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请行政复议的行为,往往要引起专利局行政复议活动的发生和进行。特别是行政复议不收费,为了防止产生滥用复议权的情况,申请复议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条件,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复议申请人是认为专利局的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 (2)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复议请求是指申请人申请复议时,要求专利局解决问题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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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主体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3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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