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行政行为法 > 行政强制法 > 行政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实践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同时因从事生产经营又从第三人处租赁房屋,并且长期固定在租赁房屋内从事日常生产生活;或者被执行人在城镇购置了商品房,同时又在农村承包集体土地从事畜牧养殖或经济作物种植,为了生产便利和生活需要,在承包土地上修建房屋或临时建筑长期居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准许撤回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时应如何引用法条 【案情】 喻某、谭某夫妇违法生育,某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审查期间,县计生委自动撤回该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明确给付的金额。 (5)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当事人收到告诫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经过告诫后,在告诫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到来时当事人仍然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以下内容,并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个人或者单位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的基本程序
行政强制主要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的基本程序主要有实施条件、决定、实施及执行结束四大部分。 1、实施条件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具有严格的条件规定。只有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灭失、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法也称行政强制执行的形式,或具体措施。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行政机关可能采用何种执行方法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由行政机关自行决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及其法律依据大致如下: (一)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法——公安机关的专属 1.强制拘留。
咨询律师: 胡骅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的类型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一)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对行为的强制执行和对人身的强制执行 1、对财产的强制执行: 这是指行政主体对负有履行法定财产义务却拒不履行的相对方所采取的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措施。如强制划拨、强制抵缴、强制扣缴、滞纳金、强制收购等等。 2、对行为的强制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咨询律师: 胡骅
赃款赃物所有人归属的确认,不应该有强制执行力,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确认后,依新的民事判决书作为依据申请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1年5月,被告人徐某谎称其有一块地皮,能盖房出售,骗取李某预付款11万元。2011年11月,法院以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赃款11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李某。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继续追缴的11万元。 【分歧】 本案在立案过程中,就刑事追缴判决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存在三种分歧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从我国具体情况看,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在于: (1)从执行主体看,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这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2)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执行依据也是行政处理决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
教育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年___月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 ]第 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胡骅
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机关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执行的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拥有法定权限的执行主体,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授权哪些机关行使执行权,各国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拥有对自己所作决定的执行权,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却规定行政决定的执行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海关自行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可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方式。间接强制措施是指海关不直接采取措施使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而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和措施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按日加处罚款数额3%的罚款”就是间接强制措施的一种,本案中,某海关在鼎新公司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时首先采取了这种措施。间接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执行罚”,是指海关为促使被处罚的当事人尽快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采取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方法。该措施使被处罚人所须缴纳的罚款数额随着其拖延履行义务期限的延长而增加,当事人因惧怕不断增加的金钱给付义务给其带来更大的财产损失,在通常情况下会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强制,是指海关通过间接强制没有达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某海关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开始对该公司按罚款数额的3%每日加处罚款,并催告当事人执行处罚决定。2005年4月15日,在鼎新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且经海关多次催告仍不缴纳罚款的3个月后,某海关采取了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措施
咨询律师: 刘波
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一百八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l、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强制措施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