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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在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时应该进行哪些程序?备案申请时应该如果缴纳费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下面律咖小编就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时就费用缴纳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欢迎您的阅读!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海关总署2004年5月25日关于收取知识产权备案费的(2004〕15号公告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为每件备案申请缴纳备案费人民币80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12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日前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创新创业成功的重要制度,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保护创新创业成果的有效支撑。意见提出,要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
咨询律师: 胡骅
[知识产权法规] TPP知识产权章节概要
“知识产权”章节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产品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和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和各方同意合作的一些领域。“知识产权”章节可使企业在新市场上检索、注册、保护知识产权变得更容易,这对小企业尤其重要。 基于wto的trips协定和国际最佳实践,该章节为专利设立了标准。在商标方面,它对品牌名称和企业与个人用来在市场上区别其产品所使用的其他标志提供保护。
咨询律师: 胡骅
未来,在广东恶意侵犯知识产权,将被纳入社会信用记录。10月10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以期把广东建设成为国际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取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请求延期处理费,暂停征收海关部门的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 通知指出,取消和暂停征收上述收费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知识产权法规] 不动产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
我国物权法明确把物权分为三大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下图)。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了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一般方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咨询律师: 胡骅
核心提示:网络上的偷拍照片及偷拍视频可以说是泛滥了,甚至有些人被人肉搜索出来,影响到日常生活,遭受到了网络暴力。偷拍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偷拍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偷拍者会有哪些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偷拍侵犯了公民哪些权利? 1、隐私权 隐私权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举例来说,比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住址、电话、公民的身体特征、形象,这些未经许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公开或者传播。还有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别人不能摄像、录像,当然法律上监视居住的除外。 偷拍并且是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 2、肖像权 对于不涉及隐私的纯肖像偷拍,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也就是说,偷拍行为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权,还需要根据是否经本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来考量。 3、名誉权 网络名誉侵权是指行为人在互联网上故意采用讽刺、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新华网武汉9月20日电(记者梁建强)美容医院未经明星本人同意,滥用照片宣传,被判赔偿7万余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侵害明星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涉事医院登报致歉及进行经济赔偿。 通报显示,2010年12月起,武汉一家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为其诊疗业务做介绍和宣传的9篇文章,其中使用明星吴静怡(艺名伊能静)的照片5张,并称其曾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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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
工作,制订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切实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管理的要求。但不少企业往往对这关键一环有所忽视,采取一种分散型管理模式,即企业各部门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各自为政。实践却证明,这样既不利于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策略,亦不利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因此,科学的管理呼唤科学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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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解读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7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决定》针对近年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五个方面对2003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5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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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 (2003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5号公布 根据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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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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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商标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释义】本条是对被撤销或者注销商标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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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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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
版权侵权的损失赔偿额计算,应有三条基本原则,即: (1)不让侵权人非法获利; (2)足以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 (3)使版权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得到赔偿。 对于软件版权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问题,可以参照我国对待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 1.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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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 软件著作权刑事诉讼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他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者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知识产权型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审判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案件,在程序上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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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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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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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国家建材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按照《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完成者以及在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或报酬。 第三十九条 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勇于同侵犯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作斗争、成绩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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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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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规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1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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