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文〔2015〕23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5〕25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应改革发展要求,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做好国务院、省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政府服务方式,为企业松绑减负,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里取消、下放、委托、调整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上级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成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工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审批改革,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健全和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开展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网下“中介超市”,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大厅,引入竞争机制。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将由县级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核准事项下放给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清理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试行方案。开展投资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工作,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取消各种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制定、公布投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快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我市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体系。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批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做好国家统一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收尾工作。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做好“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的清查摸底工作,及时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做好行业协会等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省级政府设立的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各种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禁止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指导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市级及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在全市复制推广福建自贸区“一照一码”经验做法,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及时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制度。优化登记方式,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建设,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研究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纠正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对科教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经营行为抽查、企业出资公示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规定,依法从严监管。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构建失信企业的跨部门约束机制。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改革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深入研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加强可行性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要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健全推进改革的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各地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地方改革的督促和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http://www.ningde.gov.cn/cms/www2/www.ningde.gov.cn/C2837D6BC368DF9EAB2DCC4C8834CD08/2015-08-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