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侨办关于开展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侨办关于开展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侨办关于开展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宁德师范学院:
市外事侨务办制定的《宁德市开展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宁德市开展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方案
市外事侨务办
(2015年1月)
为弘扬海外乡亲爱国爱乡、热心公益的精神,更好地加强对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项目(以下简称侨捐项目)的监管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侨办《关于开展全省侨捐项目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4〕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宁德市现有海外华侨华人约45.8万人。宁德籍侨胞历来爱国爱乡、热心公益、造福桑梓,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我市兴办公益事业约1.6亿元人民币,兴建一批公益事业项目,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侨捐项目凝聚了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恋祖爱乡、情系桑梓的结晶,是调动海内外积极因素、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成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侨捐资料分散、遗漏、丢失,有的侨捐项目自然损毁,有的侨捐项目拆迁、改建或改变用途。开展侨捐项目信息库建设工作,有利于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管和保护,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弘扬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热心公益事业的崇高善举,铭记侨捐历史;有利于激励和调动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关心支持家乡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目标与任务
争取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重点是1978年以来)至2014年12月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我市各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收集整理、登记建档、汇总入库,建立“一库、一册、一制度”。
“一库”是指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由省侨办统一建设,按管理权限设市库和县库,主要内容有侨捐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成效、捐赠人概况、捐赠人受表彰情况等,项目包括侨捐工程、实物、基金及扶贫救助救灾物品、资金等,形式包括文字、数字、照片、图片、音像等。侨捐资料收集要做到一项一档,资料收集完整后及时录入并发布到“福建侨捐信息系统”。
“一册”是指将侨捐项目汇编成册。各县(市、区)、开发区在资料库建成后、在汇总属地侨捐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报告,挑选出在本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和代表性的侨捐项目,编印图文并茂的侨捐资料图册。市外事侨务办负责编印全市侨捐资料图册,展示侨捐风采。
“一制度”是指形成一套长期性的更新制度。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根据省侨办授权,以市、县(市、区)两级侨务部门为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侨捐资料库的信息及时更新、充实。
三、收集项目原则
(一)每个项目以金额1万元人民币(含捐赠物折款,下同)作为确认起点,对金额1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在当时较有影响的侨捐项目,可结合本地实际酌情收录。
(二)捐赠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政府无偿划拨或受赠单位原有用地的地价不计入项目总投资额)25%以上的项目。
(三)捐赠金额虽达不到总投资额的25%,但已用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个人名义或团体名称命名的项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基层工作人员的动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掌握业务规范。
(二)调查登记。受捐单位负责收集侨捐项目的信息,并填写《福建省侨捐项目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各受赠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收集侨捐项目信息,注意与捐赠人核对有关信息,向当时的知情者了解情况,认真填报《采集表》。
(三)汇总录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隶属关系,分别对所属受捐单位的《采集表》进行汇总,县(市、区)、开发区外事侨务办部门负责录入;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或联系单位《采集表》的收集登记工作。宁德师范学院负责本校《采集表》的填写工作。
(四)审核发布。各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负责审核并录入侨捐项目信息,发现错、漏及时纠正,审核一批发布一批。市外事侨务办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录入,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审核录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宁德师范学院的侨捐项目信息,并做好发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市政府成立侨捐项目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全市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把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全社会对侨捐项目资料库建设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对海外侨胞的桑梓情怀、侨捐项目的规范管理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重视侨捐资料库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要明确责任。侨捐项目信息资料库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门要拨出专项资金支持侨捐项目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侨捐项目资料册汇编。侨联、教育、卫生、财政、民宗、民政、住建、交通、档案、文广新、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收集、整理本系统侨捐项目信息,统一汇总到市外事侨务办。
(四)要注意收集。侨捐项目时间跨度长、种类多,要完整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难度高、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先易后难,力求全面、完整、客观。对那些已损毁、拆迁、改变用途的侨捐项目,要注意收集原始信息资料,对侨捐项目和捐赠人(团体)的介绍、评价要客观公正、准确表述,不夸大、不缩小。
(五)要建立机制。侨捐项目收集整理工作要实行常态化,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年度更新充实制度。每年对新增的侨捐项目及时进行统计、入档;同时,要加强对侨捐项目的日常监管、保护,特别要加强对现有闲置侨捐项目的监督,受赠单位在改变用途、拆除前要事先与捐赠人或其家属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并以影像形式把原貌保存下来。各县(市、区)侨务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宁德师范学院指定1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1月25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侨政科汇总(电话:2885272,传真:28852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侨捐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
福建省侨捐项目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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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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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捐赠时间
﹡项目类别
﹡项目子类
项目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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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金额(万元)
物品
折
(人民币)
外币
人民币
﹡项目概况
照片、视频
捐赠人(团体)情况
﹡姓名
﹡祖籍
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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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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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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