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4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4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莆政综〔2014〕97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4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莆政综〔2014〕97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闽政〔2014〕6号)、《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的通知》(莆委〔2013〕56号)精神,结合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对涉及重点项目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了新一轮的清理、调整,决定下放4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现予以公布。
对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下放审批权限要注重有序推进,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要做好审批衔接工作,落实承接的组织和机构,并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审批业务承接能力。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切实做到放、接、管结合,努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要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47项)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日
附件
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47项)
序号
实施机关
事项名称
分项目名称
承接单位
许可类型
备注
1
市发改委
市级权限内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县区发改局
行政许可
按莆发改[2014]69号下放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权限39项(核准转备案13项、下放核准26项)。依据闽发改外经[2014]108号,属于外商投资核准转备案的下放备案权限。
2
市发改委
市级权限内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市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县区发改局
行政许可
3
市发改委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
县区发改局
行政许可
4
市国土局
采矿权新设立、延续、变更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行政许可
部分下放(饰面石材由市级审批)
5
市国土局
非农业建设动工建设期限审批
工业用地类非农业建设动工建设期限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非行政许可
6
市国土局
矿山项目审批(矿山三率审批、矿山生产建设期限延长审批、关闭矿山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非行政许可
7
市国土局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
工业用地出让审批(转报)
县区国土资源局
管理服务
8
市国土局
采矿经营承包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管理服务
9
市国土局
矿产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管理服务
10
市国土局
矿产品准运证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
管理服务
11
市国土局
土地总登记
县区国土资源局
管理服务
12
市规划局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划拔供地项目
县区规划分局
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3
市规划局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划拨供地项目
县区规划分局
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4
市规划局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出让项目
县区规划分局
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5
市规划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
县区规划分局
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6
市规划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工程
县区规划分局
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路幅14米以下支路)
17
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建筑工程
县区规划分局
非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8
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市政工程
县区规划分局
非行政许可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19
市规划局
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筑工程(含规划总平图)
县区规划分局
管理服务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20
市规划局
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政工程
县区规划分局
管理服务
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21
市住建局
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22
市住建局
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三级)新设立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委托下放
23
市住建局
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三级)核准三级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委托下放
24
市住建局
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三级)变更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委托下放
25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桥梁相关审批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部分下放
一、市建设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属省直驻莆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城厢区、荔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各区建设局、湄洲岛、北岸管委会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1、区建设局、湄洲岛、北岸管委会主管本辖区内除市建设局主管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市直派驻单位的建设项目;
2、由区、湄洲岛、北岸管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
三、仙游县建设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26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桥梁相关审批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批准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27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桥梁相关审批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28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桥梁相关审批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29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桥梁相关审批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30
市住建局
核发施工许可证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部分下放
一、市建设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属省直驻莆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二、各区建设局、湄洲岛、北岸管委会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1、区建设局、湄洲岛、北岸管委会主管本辖区内除市建设局主管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市直派驻单位的建设项目;
2、由区、湄洲岛、北岸管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
三、仙游县建设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31
市住建局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县区住建局
行政许可
32
市住建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埠入莆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县区住建局
管理服务
委托下放
33
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县区消防支队
行政许可
1、建筑总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小于于5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3、建筑总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4、汽车加油加气站及(总容量≤3000立方米)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5、商场面积≤3000平方米的二类高层商住楼;6、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建筑总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仙游县建筑总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34
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县区消防支队
行政许可
35
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审批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区消防支队
行政许可
36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审批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市直交通系统实施的公路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余项目属地管理。
37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审批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县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38
市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区公路分局
行政许可
普通专养公路在国省道的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在国省道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修建公路服务设施和设置非交通标志,下放至局属公路分局,在国道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许可权限下放至县区公路分局。
39
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许可
县区公路分局
行政许可
在国道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许可下放至县区公路分局,市局不设置此项目。
40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工程审查审批核备
交通工程评标报告核备
县区交通运输局
管理服务
市直交通系统实施的公路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余项目属地管理。
41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工程审查审批核备
交通工程招投标备案
县区交通运输局
管理服务
42
市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
县区人防办
行政许可
区属企事业和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43
市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
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
县区人防办
行政许可
区属企事业和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44
市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县区人防办
行政许可
区属企事业和工业园区项目按属地下放
45
市地震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县区地震办
非行政许可
采用分级管理
46
市地震局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的审批
县区地震办
行政许可
采用分级管理
47
市文广局
市级项目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意见
县区文广局
管理服务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