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文号:莆政综〔2011〕86号
颁布日期:2011-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莆政综〔201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1〕100号)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结合本地矿产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抓紧组织修改完善本辖区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注意做好与《规划》的衔接,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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