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文号:明政文〔2015〕17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明政文〔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明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委贯彻实施意见,制定本要点。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专家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决策。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其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及其执行效果的社会评议机制和后评估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听取公众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规定,对违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于法有据,不得违法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减损权利和增加义务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本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和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制度,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不得执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废止。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政府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力度,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深化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推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正确地履行执法职责,及时、严格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权变动情况,对行政裁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加强对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全部进网办理。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对现有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明确行使权力责任,绘制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金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强化商事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推行并联审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落实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字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落实市政府与市法院第二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好重点信访积案集中评查评审和化解工作。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和完善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法治化。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具有三明本土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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