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漳政综〔2010〕178号
颁布日期:2010-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漳政综〔201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漳州、古雷港、常山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漳州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已于2010年10月18日经漳州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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