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韶府〔2014〕39号)
为纪念“九·一八”事变,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14年9月18日10:30—11:00时,在市区进行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韶关广播电台分别向广大市民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和其它活动。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信号区分
显示方法
发放渠道
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
解除警报
固定防空警报器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韶关市广播电台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