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珠府〔2015〕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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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珠府〔2015〕11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江凌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刘小龙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政府机关、政务服务、发展改革、粮食、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监察、法制、统计、电网建设、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
刘嘉文副市长,分管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水利、水务、海洋经济、渔业、渔民、供销社、扶贫、民政、双拥共建、应急、信访工作,兼任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
分管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应急办、市供销社。
联系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市总工会。
王庆利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管理、国有资产、工业、科技、高新技术、信息化、通信、知识产权、地震、招商引资、驻外机构、航空产业、航展、供电保障工作。
分管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招商引资)、市会议展览局、珠海航空产业园。
联系市科协、市工商联、珠海供电局。
张强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人民武装、公安、司法、国安、口岸、仲裁、民族宗教、消防、边防、打私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口岸局(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市仲裁委。
联系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安局。
龙广艳副市长,分管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教育、卫生、人口与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地方志、档案工作,联系共青团、妇女儿童、红十字会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外事局(市港澳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地方志办、市档案局。
联系市侨联、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联。
潘明副市长,分管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林业、人防、气象工作;分管西部生态新城建设。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西部城区开发建设局。
贺业民副市长,分管内贸、外经贸、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邮政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招商引资除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珠海保税区。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
陈仁福市政府党组成员,分管交通、海事、港口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局。
联系珠海海事局。
牛敬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横琴新区有关工作。
张宜生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珠海高新区有关工作。
芦晓凤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高栏港经济区有关工作。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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