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9日
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贵发〔2013〕7号)精神,确保2020年实现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按照自治区提出的1年起好步、3年迈大步、8年齐同步的“138”三步走战略,建立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重要基础,以工资性收入为重点突破,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主要补充的多元化增收支撑体系,构建持续、快速、稳定的增收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我市与广西同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总体目标。
从2012年到2020年,努力实现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率6.61%;到2020年,按当年价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万元,比2010年增2.31倍,年均增长12.38%;按2010年不变价达到1.21万元,比2010年增1.29倍,年均增长8.63%,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各县市区任务。
1.桂平市: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0.94万元;到2020年,达到1.59万元。
2.平南县: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0.95万元;到2020年,达到1.61万元。
3.港南区: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6万元;到2020年,达到1.82万元。
4.港北区: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0万元;到2020年,达到1.90万元。
5.覃塘区: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1万元;到2020年,达到1.89万元。
各县市区根据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域的3年目标任务和8年总体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2013年2-7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准确把握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精神,系统开展促进农民收入倍增专题调研,了解当地实际,查找存在问题,探索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和途径。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倍增计划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部署推动农民收入倍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2020年12月)。根据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总体战略部署,认真实行自治区提出的“138”三步走战略,即1年起好步、3年迈大步、8年齐同步。
1年起好步。2013年8月-2013年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专门人员,层层明确增收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措施,落实预算和资金安排,选好典型示范。
3年迈大步。2014年1月-2015年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深入推动农民收入倍增工作。力争到第3年即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任务。
8年齐同步。2016年1月-2020年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十二五”时期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在“十三五”期间推动各县市区保持合理增速。确保到第8年即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万元,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6月)。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验收考评组,对全市农民收入倍增工作进行总体验收和总结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民收入倍增工作的领导,把农民收入倍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农民收入倍增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民收入倍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协作,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做好人员、经费、基础设施等保障,确保农民收入倍增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挂点联系指导机制,层层推动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产业。乡(镇)要向县(市、区)负责,县(市、区)要向市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倍增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培育增收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培育增收典型,大力实施“百乡千村万户”收入倍增工程,桂平市、平南县各选取3个乡镇,三区各选取2个乡镇作为倍增典型试点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0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选取10户示范户,共计12个乡(镇)、120个自然村和1200户农户,作为增收典型。通过树立典型,探索总结和推广成功模式,加强示范,辐射带动全市农民增收。
(四)加大投入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好典型、好经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农民收入倍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评。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程度衡量各项工作效果,做到出台政策、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必须有增收效应。建立和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统计体系,强化对农民收入情况的统计、预测和分析,为决策和考评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检查督查机制,定期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同时采用抽样方式进行不定期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对推进实施过程中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批评问责,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附件:1.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分
解表
2.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表
附件1
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2年纯
收入(元)
2010至2012年
平均增幅%
2013年纯收入(元)
增幅%
2015
年计划(元)
2020
年计划(元)
2013至
2020年年均增长率%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桂平市
6867.26
17.44
7828
14.0
9417
15940
11.1
桂平市人民政府
潘汉胜
平南县
6975.69
17.02
7827
12.2
9540
16076
11.0
平南县人民政府
区杰
港北区
7882.99
17.44
8939
13.4
10957
18967
11.6
港北区人民政府
韦庆强
港南区
7684.11
16.65
8706
13.3
10623
18225
11.4
港南区人民政府
杨亚俊
覃塘区
8086.20
17.70
9081
12.3
11119
18905
11.2
覃塘区人民政府
陈锦秀
附件2
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表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一)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助增收。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培育一批强优农业产业。
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展和改革委、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二)突出特色优势发展水产畜牧业助增收。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潘展雄等
(三)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增收。
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农机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四)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助增收。
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建委、文化局、商务局、旅游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五)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助增收。
市旅游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农卓松等
(六)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和效益助增收。
市林业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刘庆强等
(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助增收。
市农业局牵头,市科技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一)加快劳务培训转移就业。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扶贫办、水库移民管理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2.完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补贴制度,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补贴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3.建立有效的与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机制,扩大劳务经济发展空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4.积极建立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二)大力扶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和就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评选表彰优秀创业农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三)加快推进农民进城务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就业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特色加工村、加工镇和加工县。
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建委、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联华等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三、强化支持保护力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一)增加农民生产补贴收入。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民生产性补贴的投入,增加补贴种类,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推动农业降低生产成本,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和扩大生态林、水源地、基本农田管护等专项补贴标准,提高农民管护生态林、水源地、基本农田的收入水平。
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云贵等
(二)加大农村扶贫解困力度。
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周桂莲等
(三)提高农村残疾人收入水平。
市残联牵头,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委、扶贫办、金融办、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李恒兰等
(四)扶持水库移民增收。
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李继常等
(五)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冠荣等
(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通信管理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罗联华等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四、建立和完善产权制度,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一)扩大农村土地收益。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郭亮等
(二)扩大林权收益。
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农业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刘庆强等
(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监察局、林业局、农机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五、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小块并大块”。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郭亮等
(二)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市公安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李红模等
(三)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旅游局、工商局、金融办、供销社、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
市商务局牵头,市供销社、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邮政管理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陈日清等
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农民收入倍增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财政局牵头,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云贵等
(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市金融办牵头,贵港银监分局、贵港保险协会、人民银行贵港中心支行、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莫镓铭等
(三)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
市财政局牵头,贵港保险协会,市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建委、金融办、气象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云贵等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农民收入倍增扶持政策。
(四)扶持小型企业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汉洋等
(五)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市工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张建文等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
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西
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黄创优等
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农民增收条件。
(一)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水利局、农业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郭亮等
(二)强化农业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李兴南等
(三)强化农村防灾减灾。
市民政局牵头,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展和
改革委、财政局、气象局、地震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等配合。
徐林庆等
(四)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
市农机局牵头,市财政局、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谭绍荣等
(五)强化农村市场建设。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供销社、西江农场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陈日清等
八、强化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工作。
健全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贵港调查队牵头,市统计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配合。
谢朝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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