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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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科学严谨、高效适用的住户调查新体系,是准确完整地提供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的客观需要,也是反映城乡之间、县(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差距及其变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收分配格局、制定改善民生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
为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原则。当前已经完成样本抽选,下一步需要完成辅助调查员选聘、培训,开展抽中调查小区住宅摸底调查,落实样本调查户并进行记账。从2013年开始,除按“十二五”规划要求继续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外,逐步向社会发布新调查体系的全市和分县(区)“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收支调查数据,实现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不仅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而且任务重、时间紧、范围广、影响大。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为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二)明确职责。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会同市统计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国家调查队、统计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合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各抽中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协调本辖区内调查工作。各抽中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调查户记账卡的发放、收集,并辅导、督促调查户坚持记账,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步骤,争取调查户的配合和支持;做好改革方法和调查结果的分析解读工作,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格执行方案,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各级国家调查队、统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有序开展调查工作,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做好历史数据衔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
(五)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住户调查制度的变化,适时调整管理和考核指标,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有序衔接。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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