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松原市委关于印发〈“德润松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发〔2014〕9号)要求,依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松政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制度》)相关规定,围绕“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的目标,更好地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不断推进“诚信松原”建设步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企业诚信服务、打造企业诚信形象为目的,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通过对失信企业进行曝光,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逐步构建多部门的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不断发展壮大;使失信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更好地维护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与人为善。以有效警示、制止和避免企业失信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出发点,以树立企业诚信经营观念为核心,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开展曝光工作。立足惩前毖后,积极帮助和扶持失信企业引以为戒,改正错误,健康发展。

(二)情节严重,事件典型。所曝光的失信企业必须是严重失信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危害,在本行业、本系统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通过曝光,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其他失信企业起到威慑作用。

(三)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失信企业曝光要严格依据《制度》及现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界定,按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对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示。

三、工作内容

(一)失信行为的认定。按照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恶意违约、恶意逃废债务和逃税骗税、恶意欠薪并拒绝整改以及涉及社会生活方面的失信企业,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危害的,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曝光。

(二)失信企业的曝光。由执行主体根据管辖范围和职权,按照失信行为认定范围进行认定,被认定的企业必须是未注销、未破产的有续企业。要注明失信事实及处理意见和结果,经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核实确认后,进行公示曝光。

(三)失信企业的惩治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失信惩戒联动工作,加快整合行业内、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按要求及时为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采集的信用信息,特别是严重失信信息,加强部门信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化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热点、重点问题的信用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组织成立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诚信松原”总体建设及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各部门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重点行业牵头部门要把失信企业曝光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制度》要求,在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各项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各部门职责,努力形成合力。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各部门要在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承办部门要把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目标,确保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成为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利用新闻媒体、松原信用网、《信用松原》杂志等多种宣传途径搞好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宣传报道任务的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失信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失信事实,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搞好集中连续报道,对失信企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要在进行反面典型报道的同时,抓好正面典型的宣传,营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是“诚信松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操作复杂、难度很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协同作战,加大力度、大胆探索、先易后难、循序渐近,切实做好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市“诚信松原”建设工作。

附件: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宁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李彦东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行长

司少纯松原银监分局局长

杜岩市法院副院长

孙广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学君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令海市地税局副局长

姜春生市工商局副局长

滕云飞市质监局副局长

高大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张学伟市安监局副局长

郑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衣庆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辅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冬梅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锐市市容局副局长

张崇山市住建局副局长

唐力民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

周福贵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青山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国权市审计局纪检书记

高双林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继春松原市保险协会

王军市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秘书长

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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