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城港经济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城港经济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办发【2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直属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通化城港经济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2015年1月8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通化城港经济带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通化城港经济带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城港经济带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快速发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招商政策、统一融资平台。

(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利益共享”。

(三)坚持“一区(对外通化医药高新区)一带(对内通化城港经济带)多园”(中韩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等)。

二、重点工作

(一)选好突破口。

以石油化搬迁、中韩产业园为启动节点,两头为突破口,向中间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主要承接江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中韩产业园主要建设人参、医药、化妆品、汽车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智能家电(含智能炊具),汽车、手机、智能家电售后服务平台等项目。同时,按规划、分步骤启动其他功能区及产业园区的建设,实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投资方式。

一是征地拆迁投资方式。实行企业出资,县(区)操作,县为主体,一事一议,政策优惠。

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式(包括:园区道路、绿化照明、雨水排放等)。以新成立的融资平台为载体,试行土地一级开发捆绑基础设施,变“生地”为“熟地”。市、县向上争取的财政、水利、建设、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收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式(包括:供热、燃气、电力、通信、供水、垃圾、污水等)。以专业公司投资建设、PPP方式建设为主,具体方式为:

供热——以园区电蓄能供热方式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燃气——以气化吉林天燃气或液化气站方式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电力——由城网、农网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通信——由国省属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供水——由县、镇或引进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垃圾——以收集转运集中焚烧方式由市专业公司投资建设;

污水——以企业自建、合建方式投资建设。

(三)融资平台。

以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医药高新区(简称“两县三区”)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发行政府债券,吸收社会资本。以通化医药高新区为载体,筹建创业投资基金,建设城港经济带科技服务平台和孵化器;以项目为载体,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对重点项目的支持。

(四)招商引资。

打破传统的区域概念,打破传统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模式。两县三区统一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区域范围,相互随时摆项目(含长流全境),凡符合城港经济带园区规划的项目必须落在城港经济带相应园区中。形成两县可以向城港经济带落项目,打破县县界限;三个区可以互相落项目,也可以向城港经济带落项目,打破区区界限和区县界限的局面。对外统称通化医药高新区和各个园区,对内称城港经济带。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发展方向、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的重点项目实行优于其他省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对首户企业入驻各产业园区,实行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五)利益分配。

园区内利益共享,保证各县(区)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不减,增量部分共享。

1.园区内原有企业存量(产值、利润、税收)划归属地,增量(产值、利润、税收)市与县(区)五五分成。

2.园区内新建项目,无论是市域内企业搬迁还是域外招商项目的经济收益(产值、利润、税收)与县(区)五五分成。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通化城港经济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域内所设的产业园区,由县(区)、镇(乡)选派懂经济、善协调、负责任的干部组成推进组,负责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园区管理。

(二)建立通化城港经济带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为召集人,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长授权给各位副市长和秘书长作为临时召集人,研究特殊情况下,解决具体问题,目的在于加快推进进度,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成立通化城港经济带工作推进组。

1.规划、土地推进组。由赵正军副市长和王国昌副市长负责,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强调规划“一支笔”,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经济带内所涉区域拿出分区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统一审批;同时调整所在区域的土地,由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详规的土地调整。

2.项目推进组。由王国昌副市长负责,责任部门:市经合局。以市经合局为主,研究出台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所涉县(区)综合部门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3.项目审批组。由翟宪枝副市长负责,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等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整个经济带的项目审批。

4.融资推进组。由翟宪枝副市长负责,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区域内政府和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城港经济带区域内市、县(区)所属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筹措资金作为土地收储等前期的撬动资金。

5.政策争取推进组。由翟宪枝副市长负责,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合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委等部门。研究税收分配等具体的利益分配方案。积极探索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政策向城港经济带辐射问题,争取政策效应的最大化。研究解决土地收储、规划修编等用地政策,以解决建设用地问题。研究争取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政策,获得省及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近期重点争取通化医药高新区享受县域经济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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