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发〔2012〕19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充分认识《意见》实施的重大意义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延边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亲切关怀,形成了支持和推进我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将强有力地推动延边经济向纵深发展。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支持政策转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动力和现实成果,不断开创延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细化分解《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
《意见》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落实机制。根据《意见》安排,对发展目标和预期性经济指标等要求,主要明确了政府在完善各项机制和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责任,不作详细分解。重点将《意见》中提高开发开放水平、培植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6个方面工作细化为85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工。
三、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统筹协调
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统筹发展,并做好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始终掌握主动权,助推延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州绩效办将对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分年度纳入考核体系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促进《意见》顺利实施。
四、健全《意见》实施的责任机制
州政府将成立延边州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我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各位副州长为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查找和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确保《意见》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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