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命名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15〕8号
颁布日期:2015-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命名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四个一”建设为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意见》(通政办发〔2014〕106号)精神,在各地筛选推荐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研究,决定命名海安县电梯制造等5个产业基地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各地要继续重视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研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大力推动产业经济集聚发展、集约发展、特色发展。示范基地要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驱动、两化深度融合、节能环保等方面工作,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8日

附件

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电梯制造产业·海安县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如皋市

海洋工程及重装备产业·启东市

生物医药产业·海门市

光纤通信产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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