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4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6日

无锡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建成法治政府,根据《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全市201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工作安排

(一)2012年行政权力下放后,市、区行政权力对接和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时间:3月至10月随时抽查)

(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查。(时间:3月至10月随时抽查)

(三)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上直接办理的情况。(时间:3月至10月随时抽查)

(四)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

1.《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号)(时间:4月份);

2.《无锡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5号)(时间:5月份);

3.《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时间:6月份);

4.《无锡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时间:7月份);

5.《无锡市知名商号认定和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时间:8月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中所涉及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情况检查。(时间:5月份)

(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9月至10月)

(七)涉及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程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执法相互配合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5月至10月)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无锡市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活动,可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或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进行。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市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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