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互联 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互联 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沈政办发〔2015〕71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宜居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市政府决定于2015-2017年在全市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原则
按照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统领,以宜居乡村建设为切入点,以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为重点,以解决民生和“三农”问题为根本,充分发挥城区在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全市形成城乡联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共建形式
在结对共建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拘形式,运用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帮助农村和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各类共建形式。“城乡互联”要通过“规划联动、项目联抓、实事联办、发展联促”等形式充分发挥城区优势、挖掘县域潜力,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结对共建”要通过具体活动内容建设,加快城乡要素流动,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一体、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发展新格局。
按照活动统一部署,和平区与康平县、沈河区与法库县、大东区与新民市、皇姑区与辽中县分别结对共建。
三、活动内容
(一)共建宜居乡村。按照省、市关于宜居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为目标,大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生活环境生态化,使城乡全体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每个城区帮助共建地区每年创建省级宜居示范村10个,实现村内道路高标准硬化、主要区域路灯亮化、给排水设施齐全畅通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打造宜居乡村建设样板。
2、结合共建地区城镇建设发展实际,每个城区在共建地区每年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1-2个,切实提高共建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每个城区对口帮扶共建地区新城新市镇1个,在水、电、路、气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共同打造结对共建示范镇样板。
(二)共推产业发展。充分结合共建地区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空间布局,切实发挥城区在科技、人才、资金、产业等方面优势,按照“项目建设有新突破、技术创新能力有新提高、产业发展有新成效、质量效益有新提升”的要求,合力打造经济发展共同体。
1、共建1个产业园区。按照“园区共建、统一招商、产销分设、成果共享”的方式,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城区每年向共建地区转移或招商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5个,共同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形成“设计、销售在城区,生产、加工在县域”的城乡互动产业格局。
2、支持城区与共建地区开展“农超对接”、“农商对接”等活动,提供农副产品展销平台,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每个城区在大型农产品超市设置精品专柜10个。
3、结合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扶贫意向的民营企业,开展“一企一村”定向帮扶活动,以“村企共建”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吸纳就业、捐资助学,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每个城区对接贫困村10个。
(三)共用人才资源。根据共建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需要,以个人愿望和现实需求为基础,建立健全共建双方的人才交流和培养机制,促进城乡管理、科技、服务等方面人才双向流动,为县域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1、根据共建地区人才需求计划,每个城区选派3-5名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到共建地区相关部门挂职,交流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支持和引导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到县域服务,每个城区每年提供服务不少于100人次。
2、鼓励共建地区中青年干部到城区学习锻炼,促进城乡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每个共建地区科级挂职人数不少于5名。
3、利用我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中心为共建地区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每个城区每年培养人数不少于100人。
(四)共促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打造城乡社会资源共享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利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方面差距,加快全域城市化进程。
1、促进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城乡教师交流,每个城区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授课,每个共建地区每年选派100名农村教师到城区学习交流;鼓励优质教育集团到县域地区合作办学,切实提高县域教学水平。
2、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城乡医院“一对一”结对共建工作机制,鼓励城区三甲医院到共建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每个城区每年代培养医务人员不少于120人。
3、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每个城区每年为共建地区安排科技共建项目20个,推进县域企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共筑文化繁荣。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社会有效治理。
1、每个城区每年帮扶共建地区建设标准文化站10个、农家书屋10个、农村文化活动广场10个,进一步提高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每个城区每年开展“文化大篷车”等文化下乡活动2-3次,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3、充分挖掘共建地区辽金文化、满清文化、锡伯族文化等人文资源及乡村旅游资源,每个城区扶持共建地区开发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产业项目1-2个。
(六)共享要素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坚持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激活民资相结合,拓宽共建地区资金来源渠道。
1、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为共建地区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地区三次产业发展。
2、强化活动资金保障,每个城区每年对口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实现活动预期目标。
3、强化要素支持政策,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用地预审,优先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安排,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共建单位要认真组织,主动对接,设置专门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开展1-2次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切实抓好落实。
(二)细化责任,全面对接。共建双方要高度重视,在区、县(市)级层面及时对接的基础上,实现“局对局、街道对乡镇”的全面对接,并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结对共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三)注重实效,形成合力。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中,要结合双方实际,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共建项目给予支持,形成全市上下统筹发展的强大合力,达到城乡“互联互促进、共建共提高”目标。
(四)定期调度,强化督查。为保证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共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不定期对结对共建工作进行督查,并纳入市政府对相关地区绩效考核内容。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