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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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0〕9号
汉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日
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
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2009年9月1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滨江新区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的通告》(汉政字〔2009〕98号)以来,滨江新区规划区内部分村民私搭乱建、不批自建、突击抢建、违规加层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较为严重。为确保该区域规划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2009年9月1日以来,滨江新区规划区内未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违法违规修建的所有建筑和其它设施。根据违法主体及违法建筑现状,按照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一)违法主体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中共党员以及村组集体组织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二)违法主体为一般群众,目前建筑主体尚未建成的,责令停工,并由违法户户主写出拆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不要求给予补偿、不无理上访的书面承诺后,维持现状。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写出书面承诺书或继续强行施工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违法主体为一般群众,目前建筑主体已建成的,责令由违法户户主写出拆迁时自行无条件拆除、不要求给予补偿、不无理上访的书面承诺后,暂时保留至新区拆迁时一并拆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写出书面承诺书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二、方法步骤
采取先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后强制拆除的方法全面开展整治,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自2010年1月26日—2月3日)。由汉台区政府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牵头,滨江新区开发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共同参与,对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违法主体、违法事实、违法面积,提出处理意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乱修乱建行为。
(二)宣传整改阶段(自2010年2月4日—9日)。由汉台区政府和北关、汉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滨江新区开发办、市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参与,通过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张帖并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村民代表及村民大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并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滨江新区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的通告》、《关于加强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建设管理的紧急通告》以及《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政策法规。同时,由街道办事处、村组动员违法户停工、自行拆除或做出书面承诺;在此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商市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确定强制拆除对象。强制拆除对象确定后,由执法部门下发《拆除通知书》等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自2月10日—整治结束)。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组成强制拆除工作组,对逾期不自行拆除且继续强行施工的违法典型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群的目的。
三、职责分工
(一)滨江新区开发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强滨江新区规划控制区建设管理的紧急通告》,审定印发后广泛宣传;负责做好无房户、危房户过渡安置工作,配合汉台区政府和相关办事处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综合执法局: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全力配合下,按法律程序负责组织对擅自加层、扩大建筑面积等违法违规建设强制拆除;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摸底调查。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新建、翻建等无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摸底调查,并在市综合执法局的全力配合下,按法律程序组织强拆。
(四)市公安局:负责执法保障工作,并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强拆活动,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
(五)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市规划方面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六)汉台区政府:负责层层召开会议,落实责任,教育干部群众,制止违法建设;责令村组干部及集体组织带头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督促北关、汉中路办事处做好违法违规建设的调查摸底工作,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党员和村组干部以及集体组织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设施;制止其他群众停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责令辖区内违法建设户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承诺书,并移交滨江新区开发办公室;做好强拆前后思想教育和信访接待工作。
四、具体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双百”战略,确保滨江新区规划建设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级有关部门、汉台区政府和相关办事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统一口径、统一步调,分工负责,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协调配合,全面整治。同时,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整治后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为滨江新区开发建设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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