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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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12〕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6月份,市上成立四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总体上看,全市统计工作进展有序,但同时也暴露出个别企业申报入库积极性不高、手续证件不全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入库进度缓慢。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圆满完成全年统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商贸业领域部分企业入库工作进行责任分解、限期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培育壮大“三上”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是实现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育“三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对于推动我市统计工作可持续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协调解决申报入库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有望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入库,力争全年新增入库企业有明显增加,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措施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第四季度和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市“三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协作力度,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相互督促、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的运转机制。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落实专职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全面完成企业申报入库工作任务。季度申报必须于9月20日前报属地统计部门(其中资质以内建筑企业申报时限为9月10日),年度申报必须于10月20日前报属地统计部门。(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落实责任
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抽调专业人员,具体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三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应统尽统,坚决杜绝漏统漏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期上报申报入库资料。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会同统计部门,对各县区、责任部门“三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进展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工作不扎实、进度缓慢的县区、部门,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三问”,并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附件:1.工业企业名单及责任分解表
2.建筑和房地产业名单及责任分解表
3.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名单及责任分解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附件:
延政办发〔2012〕136号附件1
延政办发〔2012〕136号附件2
延政办发〔2012〕136号附件3
http://www.yanan.gov.cn/jsp/zwgk/browser/content.jsp?id=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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